三峽大壩變形只是三峽工程系列問題的冰山一角。三峽工程造成的污染問題,同樣已經十分突出。 

旅德水利問題專家王維洛博士在《為甚麼三峽大壩非拆不可》系列文章中表示,當年堅決支持三峽工程上馬的水利專家張光斗在大江截流之後給中央領導寫過一封信,表示對未來重慶庫區的水污染問題十分擔憂。 

張光斗建議中央政府投資3,000億元人民幣來解決水污染問題。當時三峽工程的總造價為900億元人民幣,卻要用三倍多的投資去解決其產生的河流自然淨化能力減小的問題。這樣的工程能有經濟效益嗎? 

三峽工程建造之前,三峽河段水質為II級,相當於現在的I類。目前三峽水庫的水質為III類,部份庫區水質為IV類甚至V類,部份庫區優養化現象嚴重,出現藍藻、水葫蘆等,並有擴散的趨勢。 

如果把流經三峽水庫的水全部恢復到大壩建造前的水平,每立方米的水處理費按象徵性的0.10元人民幣計算,每年流量按4,500億立方米計算,每年處理費為450億元人民幣,超過每年250億元人民幣的三峽工程發電毛收入。所以,三峽大壩一天不拆,中國人就必須為長江自淨能力的下降支付成百上千億元人民幣的代價。 

「弊大於利」變「利大於弊」 

三峽環保問題如此突出,但當年是如何「順利」通過官方環評的呢? 

王維洛研究發現,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中,最初由馬世駿領頭的生態與環境專家組負責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評估,結論是「弊大於利」。 

後因該評估報告大綱沒有經過環保部門的審批,被宣佈作廢。為此成立了生態與環境II組,又得出了讓政治家十分滿意的「利大於弊」結論。 

王維洛表示,可以肯定地說,三峽工程的主要決策者,沒有一個人詳細地閱讀過報告,因為生態與環境II組所作的不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評價,而是文不對題的三峽工程對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影響的綜合評價,對自然環境的影響為負,對社會環境影響為正,而且大大超過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這才有「利大於弊」的結論。如果單把其中的三峽工程對自然環境(生態環境)的影響分割出來,結論十分明顯,依然還是「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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