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大連瓦房店市75歲的孤寡老太太宋彩萍拿國務院文件去北京上訪,被遣返;一個月後,遭瓦房店檢察院傳喚,後還被告知下一步就送交到法院。

明慧網報道,宋彩萍曾經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中共的監獄裏,險些被迫害致死,還多次遭到瓦房店市警察的騷擾、跟蹤、綁架。

2019年6月20日,她接到瓦房店檢察院的傳喚證。

原因是這樣:她了解到,國家已於2011年3月1日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文件,其中第99條和第100條,廢除了江澤民1999年「7.20」打壓法輪功時發佈的「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命令。 說明法輪功的書籍從此「解禁」。擁有法輪功書籍、資料等是合理合法、受法律保護的。

飽經多年的魔難,已是滿頭白髮的宋彩萍便於2019年5月20日,帶著上述的官方文件(如圖),親自到北京為法輪功申冤、討公道。

當信訪部門得知她是法輪功學員時,就綁架了她,並對她非法搜身,還沒收了這份文件和兩張印有「法輪大法好」的五元錢的人民幣。

宋彩萍被遣返回當地後,瓦房店公安局把她非法送到大連看守所及大連拘留所,欲關押她,但她都因身體檢查不符合關押的條件而被拒收。

之後,瓦房店市公安局把她構陷到了檢察院,她不但收到檢察院的傳喚證,還收到《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

宋彩萍於7月1日到了檢察院,檢察官郭成允身穿便裝接待了她。她詢問郭成允的檢察官編號,郭成允卻說自己沒有編號。她質問郭成允非法起訴她的證據是甚麼?郭成允就出示當時沒收她的那兩張印有「法輪大法好」的五元錢的人民幣,讓她承認自己犯罪了,至於那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第50號文件,郭成允卻隻字不提,裝作不知道。

當時是瓦房店刑警大隊扣下這份文件的,說是作為她「犯罪」的證據,如今宋彩萍向他們索要這份文件時,卻被反咬一口,管她來要文件。

郭成允還對宋彩萍說,(她的所謂案子)下一步就送交到法院,法院傳她的時候,讓她必須要到場。#

(轉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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