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之一。從1999年到2007年,羅干一直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中央610辦公室的上級主管。羅干操控中央610辦公室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這裏,專門談一談與羅干有關的一起洩露絕密文件案。
1999年查處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是中共建政以來發生的涉案金額最大,涉案中共黨政軍官員人數最多,在國際國內影響極壞的重大腐敗案件之一。在該案主犯賴昌星等70多名走私重要成員順利逃亡境外後,經查實:這個犯罪團夥走私貨物價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元。由於大量證據被銷毀,賴昌星實際走私和偷逃稅款數額,肯定遠遠超過已查出的數額。
據時任中共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透露,1999年4月20日,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在海關總署提交的報告上批示:以海關為主,組織力量查辦賴昌星案,公檢法參加,涉及內部人員職務犯罪的,由中紀委牽頭徹查。由於這個批示是4月20日作出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又被稱為「4·20」專案。「4·20」專案組組長是當時的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長何勇,副組長是當時的監察部副部長干以勝和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然而,就在羅干的批示下發傳達前6天,也就是何勇、干以勝、牟新生看到羅干的批示前6天,當代中國最大的走私犯罪份子賴昌星就已知道了批示內容!
羅干的批示,毫無疑問,是絕密文件。將羅干的批示洩露給賴昌星,毫無疑問,是洩露絕密文件。這起重大洩密案至少導致4個嚴重後果:第一,促成賴昌星大規模、全方位銷毀走私證據;第二,促成賴昌星大規模、多渠道轉移走私資產;第三,促成賴昌星「安排」70多名走私重要成員逃往境外;第四,為遣返賴昌星,中共跟加拿大政府交涉12年,中加經貿關係受到嚴重影響。
羅干的批示是誰洩露給賴昌星的?很顯然,是能夠最早看到羅干批示的人。這個人肯定在中共最高層工作,很可能就在中南海工作。此案查處的最高級別的官員,是時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濟周。從李濟周的審判結果看,他的罪名中沒有洩露國家機密罪。這個洩密者到底是誰?其實,只要問一問賴昌星本人就清楚了。2011年7月23日,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2012年5月18日,廈門市中級法院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至今賴昌星在中國大陸已服刑7年,這起洩露絕密文件案一直無人查處。
有評論認為,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是一樁世界上絕無僅有的奇案。中國每年可以輕易抖出大小腐敗案件數百件,以遠華走私案為標誌,中國的官場腐敗,在深度上,廣度上,規模上,都說得上創造了人類歷史空前絕後的記錄。」其實,這還不算奇。更奇的是,羅干的批示被洩露給賴昌星,這起重大洩密案發生至今已經20年了,查處此案的所有條件早就具備了。但是,至今為止,洩密者依然逍遙法外!
隱藏在中共最高層最核心機關的洩密者,肯定是個收受了賴昌星巨額賄賂的嚴重腐敗分子。如果不將他繩之以法,必然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就查處這個洩密者,我曾向第十五屆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第十六、第十七屆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第十八屆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寄掛號信反映過。但是,這些信全都石沉大海。
為甚麼?中共黨魁只關心一件事:他們手中權力的得與失。如果不危及他們個人的權力,甚麼黨紀國法、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子孫後代的利益,統統都可以拋到九霄雲外。中共的法律法規不過是陞官、發財、整人、騙人的工具。整個中國共產黨早就爛透了,早就只剩一具臭皮囊了。現在到了將中共徹底扔進歷史垃圾堆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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