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雖然暫緩修訂《逃犯條例》,但仍未撤回,港人反送中運動持續進行。香港前憲制事務司施祖祥等32名前高官、議員認為,港府修例的「初心是錯的」,再次聯署督促港府完全撤回修例,立即收回把6.12定性為「暴動」的說法。

港人6月21日包圍了警察總部,並發起罷工、罷課、罷市的「三罷」運動;香港民陣又號召6月26日晚上8時至9時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香港反送中行動,希望藉國際壓力「再給予林鄭月娥重重一擊」。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也稱,送中條例、送中惡法),已引發人數次大規模抗議,反對港府可能將港人或居民送往中國大陸受審,尤其是本月9日、16日的兩次大遊行,參加人數達到103萬、近200萬人,創下了香港主權移交大陸後的最高遊行人數。

雖然香港特首林鄭月娥6月15日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18日親自向港媒「道歉」,並重申已停止相關立法工作,沒有為這項工作設定時間表,不會貿然重啟立法程序;21日晚香港政府發言人再透過新聞稿表示,本屆立法會會期2020年7月結束,條例草案屆時將自動失效。

但港府到目前為止,仍然未明確表示將撤回修例、不再提出修例。

香港《明報》6月23日援引香港前憲制事務司施祖祥的話表示:港府這次修例事件,問題不在解釋不足,宣傳不夠,而在於「初心是錯的」。

他說:「政府建議的修訂把大陸和香港之間的牆也拆了,令特區全無保障,因此解釋多好香港人也不會接受。暫緩不如撤回。」

報道說,23日當天,包括施祖祥、香港前保安局長黎慶寧、前經濟司布簡瓊、 行政會議前召集人李鵬飛等32名前高官和議員,再次向特首林鄭月娥發表緊急呼籲聯署信,提出三項訴求。

一,立即公佈撤回修例。聯署信說,政府「暫緩」修例而不是撤回,只是取消恢復二讀辯論的通知。「撤回」法案則是取消法案,政府若要重提,便須整個立法過程從頭做起,猶如提一條新的法案。

政府雖然稱到明年7月會期終結,法案便自動失效。但這段時間,其實是延長了修例造成的不穩定;堅拒撤回,只會加重各界疑心,不能完全放下憂慮,回復正常。

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事件。聯署信說,今年6月連續兩個星期日有過百萬市民上街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這在香港歷史上前所未見。有無數的投訴指6月12日香港警方採用不必要及過份武力;但亦有人稱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磚塊,這一切必須公開、公正地查明真相,以彰顯正義,療癒各方的傷口,消除彼此的不信任。

三,立即收回特首及警務處處長定性6.12為「暴動」的說法。

聯署信說,「沒有暴動,只有暴政」是6.16大遊行中最響亮的吶喊之一。根據《公安條例》,觸犯暴動罪的行為,是參與一場根據條例定義為暴動的集會。如果沒有暴動,就沒有人犯暴動罪;反之,如果6.12的示威是一場暴動,那麼所有參與者都涉疑犯暴動罪。

聯署信認為,不少人上街遊行,包括港人6.21包圍警察總部,相信都與特首及警務處處長不合理的定性6.12為「暴動」有關。香港人用和平方法示威,國際社會及多國領袖高調讚揚香港人的公民質素,與特區政府指自己市民為暴徒成強烈對比。特首及警務處處長應接受民意,立即收回這不合理的定性。

6月14日,香港前保安局長黎慶寧、前憲制事務司施祖祥和立法會前議員林鉅成等27名前高官、議員,也曾聯署並發出緊急呼籲。

他們說,匆匆通過這條草案,對香港究竟有甚麼重大好處?不惜指令警隊武力不斷升級鎮壓,試問要將香港推往甚麼境地? 難道為了特首一人的固執,就值得香港整體付出龐大的代價?

他們呼籲:特首林鄭月娥臨崖勒馬,接納民意,撤回修例;特首的輔助團隊與特首有共同責任,應向特首進諫,如果力諫不得,應辭職明志;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回應百萬市民的疑慮,若政府不撤回草案重新磋商,便明確表示會對草案投反對票。

6月12日,港警動用橡膠子彈、布袋彈、催淚彈、胡椒噴霧、警棍等,鎮壓港人的反送中集會。在這次衝突中,至少致81人受傷,其中有港人的臉部被打出一個大血口子。也有的人因為送中條例,墜樓身亡。

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的政治秘書鮑彤此前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他得知香港警方對和平示威的民眾暴力鎮壓,包括施以布袋彈等致命武器後,他大吃一驚,他完全沒有料到。

鮑彤表示,當年六四時中共軍警向老百姓開槍,沒想到今天香港政府也這樣,「政府向老百姓開槍。北京政府做得出來,香港政府也做得出來,這還叫甚麼一國兩制啊,一國一制嘛。都是六四的制度,都是軍隊警察可以向老百姓開槍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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