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近期得知,他們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罰款,刑期從1年至10年不等,並均被劫入獄。

明慧網報道,這八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情形如下:

孫志芬(60歲),被非法判刑10年、罰款3萬元。王素平(67歲),被非法判刑10年、罰款3萬元。張清香(69歲),被非法判刑6年、罰款2萬元。田玉琴(60歲),被非法判刑6年、罰款2萬元。羅保軍(62歲),被非法判刑5年、罰款2萬元。張潤英(71歲),被非法判刑2年、罰款1萬元。郭潤鋒(68歲),被非法判刑1年、罰款6,000元。胡蘭英(65歲),被非法判刑1年、罰款5,000元。

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於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入民宅,抄家、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羅保軍、孫志芬、張清香、張潤英、郭潤鮮、田玉琴、胡蘭英,其中多半是老太太。

當時有四位老太太在孫志芬家一起學習法輪功的書,被一起非法抓捕。

隨後,10月18日,警察又入室綁架了72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蘭梅。

當家屬詢問家人為何被綁架時,據警察說,他們動用便衣在幾位法輪功學員家附近蹲坑、跟蹤了一段時間然後才下手的。警察叫囂此案被定為「大案」、「要案」,是中央督查組、山西省公安廳、太原市公安局聯合辦的案。

此次綁架、抄家多為跨區行動,綁架、抄家時,都沒有該法輪功學員居住地轄區的公安和國保參與,說是怕提前走漏了風聲。

迎澤區公安分局以各派出所為小組,由分局帶領,拿著事先準備好的搜查證、傳喚證,配有一個所謂深知資訊的人(市公安局的)蒐查,找到他們認為的「證據」後,拍照、搶劫。

幾位老人在一起學習,犯了甚麼法?居然成了大案、要案?法輪功學員家屬無法理解。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佈的第50號令已於2011年3月證明法輪功書籍出版合法。

2019年4月2日上午11點,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對以上九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他們出庭時全部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在庭審中,67歲的王素平自我辯護時說,法輪功開傳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福益社會,如今法輪功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受到歡迎,唯獨在中國卻遭到打壓。

公訴人任欣貴與法官郭曉琴多次打斷她的發言,不讓提及法輪功。

一位家屬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警察偽造證人,在沒開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及綁架,所有「證據」都是後補的,整個過程都是非法,整個案件都是在構陷。

最後在總結案件時,公訴人任欣貴當庭惡語誹謗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孫志芬出言制止,反被法官令法警按住。孫志芬當庭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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