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社科院科研人員、法輪功學員王光輝,因發法輪功真相短信遭綁架、非法判刑3年;出獄後,仍持續遭中共人員騷擾迫害,於2019年1月19日含冤去世。
明慧網報道,2014年3月15日,王光輝因發真相信息被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拘留。2015年,王光輝被包河區檢察院、包河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王光輝上訴至合肥市中級法院,該院以「法輪功案件都不開庭二審」為由維持原判。
隨後王光輝被劫持到宿州監獄。其單位屈服於上面的壓力,儘管覺得他人品很好,但還是將他開除公職,斷絕了他的經濟來源。
2017年3月14日,王光輝由家人從宿州監獄接回家中。在王光輝出獄的當天,蕪湖路街道「維穩辦」人員王霞及另一副主任到宿州監獄想帶走他,企圖採取別的方式繼續迫害他,在其家人的嚴詞拒絕下,未能得逞。
王光輝出獄後,中共人員繼續對他施壓。2018年中共兩會召開,當天早晨5點多,蕪湖路派出所片警丁線康、南國社居委會書記謝輝(女)、人員饒晚東等四人上門騷擾王光輝,那時的他已骨瘦如柴。
據王光輝生前說,在宿州監獄期間,他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被關入「小號」(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小房間),受到各種折磨,後經家人交涉,才被從「小號」裏放出。他後來被強制勞動,監獄安排刑事犯人監視並彙報他的言行。
王光輝生前曾多次向合肥市中級法院、合肥市檢察院、安徽省高級法院申訴自己的冤案,但都被以「法輪功案件作為政治案件由國家統一定調」為由,非法剝奪了他申訴的權利。
當時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負責王光輝案件的片警黃祥國,因構陷迫害他,於2014年5月被提拔到包公派出所任副所長。
王光輝被非法判刑的直接操手是合肥市公安局「反×教」大隊指導員桑祥慶。桑於2017年被調至廬江縣任副縣長兼公安局長。
包河區檢察院負責王光輝案件的人員郜明,以及包河區法院審理人員李麗、凌聖榮,他們明知案件真相,卻對王光輝進行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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