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力於建立並主宰一個新的世界媒體秩序。在這樣的秩序中,記者失去他們的制衡角色,成為國家的專業服務員。」無國界記者組織(RSF)3月25日發佈一份題為「中國(中共)追求的世界傳媒新秩序」的報告中寫道。
報告指出,中共於2003 年提出「媒體戰」策略,並將其視為中共軍方整體戰略的一環。
這份長達52頁的報告揭示,中共正在採取各種策略,包括加強其官媒的國際傳播,開展廣泛廣告宣傳以及滲透外國媒體,以傳播其欲「領導全球的」中共世界觀。
本文僅以中共對美國媒體的滲透方式為例。
中共宣傳付費插入主流媒體 如蘋果中的蠕蟲
中共官媒《中國日報》在《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等美國主流媒體上付費不定期插入它所撰寫、編輯的英文副刊或插頁。插頁統一名為「中國觀察」(China Watch),內容完全由《中國日報》編輯部撰寫和控制。
目前,這種方式已插入全球約三十家知名報刊,讀者群是主管階層以及有影響力的人物。
「實際上,這些是新型的特洛伊木馬,是北京政府得以在全世界精英分子的客廳,進行宣傳。」報告寫道。
無國界記者協會東亞辦事處行政總裁艾瑋昂(Cedric Alviani)告訴大紀元,這些被選擇插入的報紙是中共政權故意挑選的,目標對象是「意見領袖、決策者、制定政策的人以及有商業利益的人會閱讀的報紙」。
「北京的最終目的是影響美國的政策制定者」,他說,中共官媒內容插入外國主流媒體相當於中國(中共)對著美國領袖說話,並試圖影響美國領袖的意見。
用錢讓海外媒體聽話 中共大使甚至親自上門
同樣的,這種做法對外國媒體也是一種致命的誘惑。報告中提到,「中國觀察」對這些在財務上面臨巨大壓力的世界名報而言,無疑是一根重要的棍子(槓桿)。
有美國媒體人士估計,插頁可給大型報刊帶來25萬美元的收入,但是接受這筆生意,不僅會讓外國媒體置於受北京施壓的位置,更不用說插頁本身就是為中共官方宣傳做貢獻。
「報紙媒體可能會對(中共的)這些錢難以抵擋,」艾瑋昂說。「問題是,遲早當(這些媒體)發表中國(中共)當局不喜歡的內容時,(中共)大使就會來見他們,並告訴他們,你們想不想保留中國觀察的插頁。」
「如果你真的把這筆錢計入你的預算,你就很難說不。」他補充說。
同時,儘管這份刊物在封面上都會標注廣編性質與文章來源,但其刻意採用新聞報道式的行文風格以及精緻排版,很容易誤導讀者,以為這是該媒體撰寫或背書的內容。
「這是對媒體獨立性的一大威脅。」 艾瑋昂說。
還有一種情況是,中共駐外大使在民主國家越來越主動地利用「自由」在海外媒體刊登文章或散佈信息。
如報告中所說,某些中共駐外大使會不惜親上火線與(中共不喜歡的外國)記者開戰,並要求享有反駁的權利。
「論戰的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某篇文章『傷害了14 億中國人的感情』。不過這些外交官可能忘了,在八億中國網民中,絕大多數(超過97%)根本沒有機會接觸到國外媒體,因此也不可能讀到這些內容。」報告寫道。
不對等的媒體宣傳戰 海外民眾與政府覺醒
「雖然花了很長的時間,但民主國家終於開始了解,放任北京政府一步步掌控他們的媒體,並任其擴大對輿論的影響力,是相當危險的。」報告補充說。
現在各國都在行動。美國副總統邁克‧彭斯(Mike Pence)去年10月4日在美國智囊「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發表的針對中共重要講話,是首次清晰透露特朗普政府的對華強硬策略。
在人權團體大聲疾呼下,總部設在慕尼黑的《南德意志報》(Süddeutsche Zeitung)於2018年5 月宣佈,停止發行不定期隨報夾送的中共官方宣傳刊物「中國觀察」。
此外,也有一些組織對法國《費加洛報》(Le Figaro)、比利時主流媒體《晚訊報》(Le Soir)、德國《商報》(Handelsblatt)等發出相同的呼聲,希望它們停止插入「中國觀察」。
「民主國家的體制貴在寬容和開放,但這兩項寶貴的價值卻給了北京極大的行動自由,而北京卻不思給予任何回報。雙方的不對等極為驚人。」周一發表的無國界記者報告寫道。
比如:中國官媒新華社計劃2020年前在海外設立200個據點。相比之下,北京在核發外國記者採訪許可證上極為小氣。《紐約時報》、英國BBC、澳洲廣播公司、日本《產經新聞》等都有記者簽證日期被故意縮短的相同經歷。
同時,中共中央電視台旗下的中國環球電視網(China Global Television Network, CGTN)已覆蓋全球一百多個國。反觀國外的電影片道和廣播電台,例如:法國電視國際五台(TV5)、美國之音(VOA)、英國廣播公司(BBC)等,在中國僅能在高檔飯店內收看,出了這些飯店,一律被禁。
報告建議說,美國當局應視中共的這些媒體行動為「政令宣傳,而非新聞報道」。此外,外界有充份的理由懷疑,中共最高情報機構「國家安全部」派人潛藏於中共的國有媒體內,並利用媒體提供給記者的各項設備(包括:記者證、記者會邀請函等),監控記者是否從事間諜活動。
或可參照澳洲的做法,對這類媒體滲透採取更加嚴格的執法。2018 年6月,澳洲國會通過外國影響力透明法案,規定外國國有媒體必須以「外國代理人」的身份註冊;同時,澳洲媒體引用任何來自外國國營媒體的內容時,必須清楚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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