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公安廳原副廳長陳慶恩日前被逮捕,他被指控犯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而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妻子賈曉曄、兒子周濱也都曾被指犯有相同的罪行。

中共最高檢察院官網3月21日報道,中共河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慶恩「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已調查終結,陳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報道稱,河北省檢察院日前對陳慶恩已作出逮捕決定。

《北京青年報》23日報道說,被逮捕的省公安廳原副廳長陳慶恩,與周永康妻子賈曉曄、兒子周濱都犯有「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大紀元翻查資料發現,陳慶恩與周永康妻、兒,都犯有「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2016年6月15日,周永康妻子賈曉曄因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同天,周永康兒子周濱因犯有「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被罰逾3.5億元。

報道說,涉「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人,既有落馬官員,又有落馬官員身邊的家人親戚、下屬同事等。

文章還列出了該罪的主體可分為四類,包括中共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如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與國家工作人員無血緣、親屬關係,但關係密切,如情人、同學、戰友、秘書、司機等;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等。

目前,中共官方還未透露陳慶恩如何「利用影響力受賄」,是指他本人退休後,仍利用此前的職位受賄,還是利用比他官還大的其他人受賄。陳慶恩曾任河北廊坊市公安局局長、秦皇島市公安局局長、秦皇島市政法委書記、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等職。

而賈曉曄、周濱被判刑時,當局指控他們利用周永康的權力,與周永康共同受賄1.29億元,其中周濱被指合計受賄金額超過2.2億元。賈曉曄、周濱被判刑時,都當庭表示不上訴。外界認為,周永康家族受賄近千億元,而當局指控他們僅受賄數億元。

周永康2002年至2007年任中共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2007年至2013年任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主管包括公安在內的政法系統。

而現年68歲的陳慶恩,也是中共的「老公安」,在河北省從警31年,他不但被指是河北「政法王」張越的舊部,而且兩人還共事多年。

張越從2008年1月開始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陳慶恩當時任河北省秦皇島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張越2008年6月兼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後,陳慶恩同年12月兼任秦皇島市政法委書記。

2011年8月,已經59歲的陳慶恩,不但沒有退居二線(60歲退休),反而升任為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成為當時兼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張越的「副手」,直到2013年3月退休。

而張越長期是周永康的舊部。周永康任公安部部長時,張越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公安部二十六局(反X教局)局長。2007年底,張越被下放到河北省,隨後全面接管河北省政法系統,成為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周永康在河北省迫害法輪功的元兇。

周永康、張越、陳慶恩三人也都曾因殘酷迫害法輪功,而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報追查。

2014年7月,當局宣佈調查周永康,隨後周被判處無期;張越2016年4月落馬,2018年7月被判處15年徒刑。而張越的舊部陳慶恩2018年9月落馬。

明慧網報道認為,雖然周永康、張越、陳慶恩等都是因為貪腐而落馬,其實他們都是因為迫害修煉佛法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惡報。報道勸告那些仍在迫害法輪功的體制內人,趕快停止迫害,否則會像周永康之流一樣遭到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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