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非法判刑13位法輪功學員,刑期從10年到3年半不等,被罰人民幣六萬五千元到一萬五千元。

這13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

宋玉芝:女、65歲, 被非法判刑10年, 被罰款六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施鳳香:女、54歲, 被非法判刑9年, 被罰六萬元,

施鳳蘭:女、59歲, 被非法判刑8年, 被罰五萬五千元,王雲傑:男、56歲, 被非法判刑7年, 被罰五萬元,

周研:女、46歲, 被非法判刑6年,被罰四萬元,鄧術梅:女、63歲, 被非法判刑6年, 被罰四萬元,

宋孔華:男、58歲, 被非法判刑5年, 被罰三萬元,武桂芹:女、53歲, 被非法判刑5年, 被罰三萬元,

卜寶玲:女、70歲, 被非法判刑5年, 被罰三萬元,夏桂華:女、57歲, 被非法判刑4年, 被罰兩萬元,

唐立飛:男、48歲, 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被罰一萬五千元,姚懷英:女、45歲, 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被罰一萬五千元,

康豔玲:女、65歲, 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被罰一萬五千元,

據明慧網報道,2017年8月31日到10月13日,哈爾濱依蘭縣公安局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的29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法輪功女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看守所,男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看守所。

據悉,此次綁架由黑龍江省公安廳預謀、實施,參與綁架的還有佳木斯市樺川縣公安局。

2018年7月24日,黑龍江省依蘭縣法院、檢察院在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非法對以上13位法輪功學員庭審,幾位律師對自己的當事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律師從信仰、法律、人權上說明法輪功是合法的,中共也沒有任何一個紅頭文件說法輪功不合法。

當法輪功學員被銬著手銬、腳鐐入庭時,律師們抗議:「學法輪功沒罪,打開手銬腳鐐。」而後法官在壓力之下叫法警分別打開。

在非法庭審中,法輪功學員鄧淑梅向法官講述自己煉功後,包括眼病等多年的疾病都好了等相關法輪功真相,被審判員呂守方制止。

早上七點多家屬陸續進入法庭,庭審於當日晚七點結束。法官說十天到半個月讓家屬到法院取判決書。鄧淑梅的家屬表示,家人沒罪,如果被冤判,會一直告到北京。

據悉,目前從哈爾濱往東縣市的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都由依蘭縣檢察院、法院辦。

中共對法輪功迫害至今19年,上百位大陸律師已從法律上為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上千場的無罪辯護。

北京律師謝燕益表示,迄今為止中共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信仰法輪功完全合法。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向人講述真相以及製作傳播真相資料是維護公民的信仰自由,完全合法。

知名律師郭蓮輝也在研究法律中發現,關於法輪功的文件,從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兩高院的司法解釋,均沒有定性法輪功是×教。

大陸民權律師李向陽表示,天安門自焚已經被證實是中共自己導演的一出鬧劇,用來抹黑法輪大法。他說,從法輪大法弟子的行為以及法輪大法的書籍中,大家看到的都是正的,是真、善、忍的光輝,催人向善,沒有看到一點點所謂邪惡的東西。

北京維權律師蘭志學表示,遭中共迫害十多年來,法輪大法弟子以真、善、忍為核心的理念,用和平、寬容、理性方式表達自己的信仰訴求,維護信仰,贏得了世人的尊重、理解和認同。

1992年,法輪功由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公開傳出,功法強調修煉人要遵循「真、善、忍」原則歸正生活言行。1990 年代初中期,法輪功得官媒讚揚。1999年左右,中國約有至少7千萬法輪功練功者。

1997年7月,法輪功忽然遭到中共禁止和打壓。

學者以及觀察家認為,法輪功成員人數超過共產黨黨員人數,其深受歡迎的程度、以及法輪功強調「真、善、忍」與中共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衝突,共產黨擔心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的忠誠高於對中共領導人的忠誠,而使該功法成為被無辜打壓的對象。

不過,2017年總部設於美國首都華府的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佈的《中國靈魂爭奪戰》報告顯示,儘管中共投入巨額資金大規模迫害、鎮壓法輪功長達17年,但目前中國仍有數百萬人修煉法輪功,這顯示中共的鎮壓機器失敗。#

(轉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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