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縣法輪功學員魯順民三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河南新密監獄裏,遭受慘烈的酷刑折磨。
明慧網報道,魯順民,68歲,河南許昌縣靈井鄉灣魯村村民,為人正直善良。他曾患有腰椎間盤突出、胃病、關節炎等疾病,幹不了重活。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久,困擾他多年的頑疾不治而癒,從此他又成了家裏的頂樑柱。
中共自1999年迫害法輪功後,魯順民堅守信仰,並向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三次被中共非法判刑。
前兩次的非法判刑,使他陷冤獄十二年。2002年5月,他因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八年;2011年黃曆6月,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他不放棄修煉,而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他妻子含冤離世,家破人亡。
2016年8月1日,魯順民在許昌市區講真相時,再次被警察非法抓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
2017年初,魯順民被魏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投到河南新密監獄遭受迫害。
魯順民在許昌縣看守所關押期間,吃不飽飯,每天被強制做奴工十多個小時,給檔發廠加工頭髮,完不成任務就挨皮帶抽打。冬天,他被強行脫光衣服,往身上潑冷水。
在河南新密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魯順民遭到獄警、犯人種種酷刑折磨,在此列舉數例:
一次,在十二監區的辦公室裏,獄警陳有志、王遂群把魯順民按倒在地,用椅子壓著他的頭,扒開衣服,用電棒電擊,電棒往身上亂搗,往嘴裏搗,致使牙齒鬆動,兩顆牙被搗掉;電擊後再用電棒往他身上打,用手掌打臉,用腳朝他身上亂踢。
獄警陳有志說:「你不轉化(逼迫放棄修煉),我叫你生不如死。」獄警還指使六名犯人對他毒打。
有一次,在夜裏,幾個犯人把他摔倒,踩著他的胳膊和腿,用火燒他的右手中指,一直到燒焦為止。獄警為了封鎖消息,怕別人知道,不讓他去醫治。三個月後,他的手指仍發炎、潰爛。
在六監區,獄警指使六名犯人,採用所謂一罵、二打、三熬的手段對魯順民進行嚴管迫害。他被打得起床都很困難。
有一次,魯順民因不寫「轉化書」,犯人用手擰他的大腿內側的肌肉,用筷子夾他的左手小拇指,筷子夾斷了,又拿木棒夾,致使手指傷痕纍纍。
「熬」,即一天只叫他睡一兩個小時,最後連續三天三夜不讓他睡覺。幾個犯人輪流看管他,叫囂:「只要你眨眼,就打你!」三天後,魯順民開始絕食,抵制迫害,犯人才有所收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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