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一段風雲變幻史,對後世影響深遠。然今日之人往往為其刀光劍影的表象所迷惑,擷取歷史的殘片連綴成型,而迷失或忽略了其本像中一脈貫穿的天道神機。本文意在以漢文帝為主軸,還原一段漢史中談古論今,以期破除諸多歷史偏見與迷惑,見天地人三才玄妙之聯繫。

曉之以理,劉恆以一封書信平定南越,是源於伴隨他成長的黃老思想。中華文化中的「敬天愛民」也在劉恆身上充份演繹。文帝二年冬月和臘月,連續兩次出現日食凶兆,劉恆下詔罪己;並禁止祭祀官員為皇帝個人祈福,恢復古制。

六、尺書定越 文帝以道收反王

在其位,就要謀其政。既然做了領袖,就要忙於國是了。眼下就有個棘手的領土問題——南越王國,其範圍北至南嶺(今廣東北部、廣西北部和江西南部一帶),西至夜郎(今廣西,雲南的大部),南至海(今越南的中部和北部),東至閩越(今福建南部),都城在番禺(今廣州市)。

南越王趙佗原本是河北真定(今河北正定)人,秦始皇時期,他奉命帶50萬秦軍平定嶺南。秦始皇死後,群雄並起,趙佗讓軍隊嚴守南嶺各關口,防止中原各路軍隊南進,自立為南粵武王。後來,劉邦做了皇帝,趙佗被漢朝冊封為南越王。劉邦死後,呂后當權,搞了一些小動作,對南粵實施鐵器禁運,據說還平了趙佗家的墳,趙佗一怒之下鬧了獨立,自立為南武帝。呂后興兵南下,久戰無功,直到呂雉死了,這個戰場上才有了「中場休息」,劉恆面對的就是這樣一副爛攤子。

自幼受道家思想影響的劉恆,深知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他要做的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他派人去真定修了趙佗的祖墳,又召來趙佗的兄弟,給了他們不少精神和物質上的快樂。接著,劉恆寫了一封真誠但不失威嚴的信,讓陸賈給趙佗送去,就是後來著名的〈漢文帝賜南越王書〉:「皇帝謹問南粵王,甚苦心勞意。……必多殺士卒,傷良將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獨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為也。……願王聽樂娛憂,存問鄰國。」(《漢書.西南夷兩粵北韓傳》)

(插畫 / 志清)
(插畫 / 志清)

大概意思是: 

「趙老叔,您辛苦了。……您老家真定的那些哥哥弟弟們,我也慰問過了,您老的祖墳也給修了。

前幾天,我聽說您派人到湖南折騰我的人,我們這邊受了不少苦,您那邊遭的罪更大吧!如果打起來,肯定會死很多當兵的,讓人家的老婆當寡婦,孩子變成孤兒,父母沒兒子養老,這種撿芝麻丟西瓜的事兒,我可不幹。……我是皇帝,您現在也當皇帝了,一個國家兩皇帝,之間沒有人幫忙通氣兒,那就叫『爭』。只有『爭』沒有『讓』——這種事好人是不幹的。

以前的事,咱們就都揭過不提了,還恢復友好的關係。讓陸賈去把我這個意思說清楚,咱們自己人就不要總動刀了。順便給您捎去一百套中高檔服裝。希望您沒事兒聽聽音樂、搞點藝術,出國旅個遊甚麼的,過得開心點。」

趙佗看了劉恆的信,又被陸賈一番分析開導,生出七分敬、三分怕。他立即下令去掉自己的皇帝儀仗,歸順漢天子。他又給劉恆寫了一封回信,大意是:

「俺這個野人酋長糟老頭子問候您了。俺本來是廣東一個小官,您老爸提拔俺當了高級領導,對俺不錯,您二哥給了俺很多好東西,對俺也不錯。後來,您那個大媽呂老太太當家了,搞種族歧視,不賣給俺們農具,俺沒法種地,也不賣牛馬羊給俺們,偶爾賣給俺們一點,還光賣公的,不給母的。俺那個地方偏僻,不進口點牲口,連祭拜祖宗的東西都沒有。俺又聽說俺家祖墳被呂老太太扒了,俺兄弟也被她『喀嚓』了,俺被逼得沒招兒了,才把自己提拔成皇帝,不是成心給你們添亂。

……俺祖宗是中原人,不敢忘本。俺這個糟老頭子現在都抱孫子了,可是睡也睡不甜,吃也吃不香,為啥呢?因為您家不收留俺。現在既然您當家了,又給俺平反了,俺就不當皇帝了。讓人給您捎點各種顏色的玉器,意思意思。」

南越從此復歸於漢,一場經年的戰爭被劉恆半尺書信消弭於無形。

老子說:「兵者凶器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在傳統的中國社會,只要稍有學識修養的人,沒有遇到問題就喊打喊殺的,正所謂「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留侯論》)

中國傳統文化講究的是,出現問題的時候,首先要改善自己,就像孔子所說:「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劉恆尺書定越,為這句話做了一個完美的註腳。

七、敬天愛民 劉恆演繹真實王道

尺書定越式的處事風格,不是劉恆的獨出心裁,而是源於影響和伴隨他成長的黃老之學——中華真正的起始文明——道家思想。道家的「無為而治」在整個劉恆時代得到了充份的體現。不僅如此,中華文化中的「敬天愛民」在劉恆身上也充份得到了演繹。

文帝二年冬月和臘月,連續兩次出現日食,這在講究「天人合一」的中國傳統社會,引發的效應,不亞於連續兩次大地震。按照我們祖先對天地的認識,日食代表的是凶兆。對此,劉恆下詔罪己,做了一次「公開檢討」。

他說:「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災,以誡不治。……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丐以告朕。……今縱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飭兵厚衛……」(《史記.孝文本紀》)——如果君主不賢德,施政不公平,那麼上天就顯示出災異現象,警告他,這個君主當得不好。11月最後一天發生日食,這是天象上最嚴重的災異現象。天下能不能管理好,這個責任都在我一個人身上。……大家都要認真想想我的過失,你們知道的、見到的、想到的我做得不夠的地方,懇請你們告訴我。我怕外族侵擾邊境,因此邊疆的防務一直沒停止。現在既然不能撤除邊防軍,怎麼還能增加兵力來保衛我呢?

劉恆的實際行動是「罷衛將軍」——為了節省財政支出,劉恆減少了自己的一支衛隊;太僕掌管的現有馬匹,只需留下一些夠用就可以了,其餘的都交給驛站使用。等於削減了總統車隊,只留幾輛夠用的,其他的都捐給各地招待所了。

這番舉措並非劉恆的矯情、做作。按照中國傳統文化的認識,「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左傳.襄公十四年》)——君主是祭祀天地神明儀式的主持人,也是萬民的希望。所以,如果天子缺乏德行,就會使社稷遭受天降之災,因此,明智的君王在遭遇天災時,都會反省、檢討自己的過失,三皇五帝時早有先例。

商朝初年,天下連續五年大旱,於是,湯王「以身為犧牲」(《墨子.兼愛下》)——拿自己的身體祭祀上天,要把自己架在柴火堆上燒了,而且,他在對上天的誓言裏說:「萬方有罪,即當朕身,朕身有罪,無及萬方。」可謂誠感動天。誓言已畢,就要點火的時候,突然,天降大雨,商湯因此得救,萬民歡騰。(《呂氏春秋.順民篇》)

而今,上天示警,但災難未至,劉恆自然不必把自己「烤」了,不過,他因「日食」凶兆而下詔罪己,也的確承傳了古風。

作為天子,天下的災難要自己一肩挑,可是天下的福氣卻不應歸自己所有。因為,按照中國傳統文化的認識,只要對百姓有利的就去做。(《左傳.文公十三年》)《左傳》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就是祭祀,包括祭祀天地山川、祭祀祖宗,歷朝歷代都設有主管祭祀的官員,天子也要每年按時祭祀天地祖宗,這在信仰天人合一的中國傳統社會,是頭等大事。但是,到了秦朝,負責祭祀的「秘祝」卻專門負責為天子個人祈福,這與軒轅黃帝開啟的華夏文明宗旨大相逕庭,等於在助長天子的私心。這個陋習也遺留到了漢文帝的時代。

劉恆是個很傳統的人,這種違背傳統精神的東西,自然不能保留。他說「我不夠賢德卻長期治理天下,這已經讓自己很慚愧了。以前聖明的天子,都是給廣大的民眾帶來恩惠,卻不求回報。現在,我聽到官員在祭祀上天的時候,祈求把福氣都給我一個人,卻不為百姓祝福,我自己聽了都臉紅。我不賢德,卻獨自享受天降之福,百姓卻沒有份兒,這會讓我變得更不賢德。」(《史記.孝文本紀》)從此,禁止祭祀官員為皇帝個人祈福,撥亂反正,恢復了秦之前的古制。

「律法」的改革,體現道家的「無為而治」對社稷萬民的益處。劉恆首先倡議廢除的,是從秦朝延續來的「連坐法」。在劉恆的一再堅持下,立法部門的官員們終於廢除了「連坐法」,讓天下多少人免受無妄之災。

親嘗湯藥的漢文帝(wikimedia)
親嘗湯藥的漢文帝(wikimedia)

八、幾欲選賢讓國 恆心廢除惡法

劉恆想復古的事情,可不止一兩件。

從夏啟開始,除非國家元首自己不著調——像夏桀商紂,否則,天子之位基本都是子承父業,已經成了不成文的規定。可是劉恆想像三皇五帝時一樣,退位讓國。所以,當有關部門向劉恆提出,該從兒子中選一個作太子時,劉恆拒絕了。

他的理由是:「朕既不德,……謂天下何?其安之。」(《史記.孝文本紀》)大臣們說:「早立太子,正是為了表示重視宗廟社稷,為天下著想啊。」

劉恆說:「那不成啊,你們看啊,我叔叔楚王治國經驗豐富,我堂哥吳王人厚道、智商也高,我弟弟盡心輔佐我,他們不都重視社稷嗎?還有那麼多對國家有功的人,如果選舉道德高尚而且有能力的人來繼承我的事業,國家民眾就有福了。現在不選這樣的人,非要讓我的兒子作太子,人們會認為一心只考慮自己的兒子,不為天下人著想。我極力反對這麼做。」

眾大臣一聽,咱們這位頭兒怎麼總出新花樣啊,咱們還是都按以前的規矩來吧。大夥兒以史為鑑,說:「商朝啊、周朝啊,都延續了一千來年,為啥啊,就是因為他們很早就立了太子啊。還有您老爸當年平定天下,讓子孫繼位,這是您老爸的願望,現在您放著兒子不立,要另外選人,這不是您老爸的願望啊。您還是別改來改去了。」劉恆這才立了自己的兒子劉啟作太子。

現代人對中國帝制時代常常產生一種誤解,認為皇帝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任何約束。史實卻非如此,自秦始皇吞併六國,結束了夏、商、周三代封建制度以後,幾乎在整個帝制時代,國家權力基本是由士人——也就是知識份子組成的政府掌握的。每個職位有自己的權限範圍,不能逾越。比如,除了清代,皇帝無權直接干預各部門和地方事務,尤其在宋代以前,政府首腦是丞相,有封駁皇帝詔書的權力,就是可以否決皇帝的命令。

立太子的大事,劉恆拗不過大臣;禁暴政,他是一定要堅持的。

對我們這些現代人而言,「律法」的改革,更容易體現道家「無為而治」對社稷萬民的益處。劉恆首先倡議廢除的,是從秦朝延續來的「連坐法」。

「連坐法」是戰國時,由秦國重臣商鞅「發明創造」的,主要內容是:如果一個人違反了法律,若是周圍的鄰居沒有舉報,鄰居們都要跟著遭殃。如果旅客沒有「暫住證」、「身份證」,旅店就不准收留,否則店主就得被抓。當然,商鞅發明了這麼缺德的惡法,不可能不遭報應,後來,商鞅自己被通緝,逃到邊境想住店,因為沒有「身份證」,店主不敢留宿。商鞅因此留下「做法自斃」的典故。

這項惡法後來就一直這麼延續了下來,漢初的「連坐法」雖然沒有商鞅時那麼變態,但是有人如果犯了重罪,還是會累及親人。這種源自「法家」思想的「損招」,自然不能被受道家、儒家教育的劉恆所接受。可是劉恆要廢除這項惡法卻不像安撫南越那麼簡單。安撫南越,劉恆只用了半尺書函,但是,要修改法律得經過相關部門認可。

在當時丞相管理百官的政府體制下,劉恆即使作為皇帝,也不能獨斷專行,不能直接下發詔書。文帝對立法部門的官員說:「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議之。」(《史記.孝文本紀》)——「法律這東西,是社會秩序的保障,是用來制止暴行和表彰好人的。現在(這項連坐法)除了把違法的人判罪,還要把他父母妻兒也治罪,我的意見是不贊同的。希望你們討論一下。」

可是觀念一旦形成,往往容易形成「慣性」,要改變延續了多年的「成法」,並不那麼容易。而且,修改法律多麻煩啊,修改一條,就要牽扯方方面面很多領域,官員們對此持反對態度:「一人犯法牽連他人,這樣做是為了讓人心裏有所顧忌,不敢輕易違法。這條法律已經有些年頭了。算了吧,還是保持原樣方便點。」給了皇帝一個軟釘子。

但是,劉恆很有「恆」心的,堅持要廢掉這條惡法:「我聽說,法律如果公正,民眾就誠實;刑罰得當,民眾才會服從。官員是幹啥的?就是管理民眾,引導民眾向善的。現在既不能引導他們,還要用不公正的法律處罰他們,這是加害民眾的暴行。怎能阻止犯罪呢?我沒看出這麼做有甚麼好處,你們還是好好討論一下吧。」

在劉恆的一再堅持下,立法部門的官員們終於討論,並最終廢除了「連坐法」,從此,讓天下多少人免受無妄之災,可謂功德一件。(待續)◇

(插畫 / 志清)
(插畫 / 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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