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周三(2月27日)在國會作證時表示,中美談判達成的貿易協議,一定會包括強而有力的執法機制,不只是中國購買更多美國商品。
周三,萊特希澤在眾議院籌款委員會(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作證時表示,美國可以與世界各國競爭,但是「我們必須有規則,有可以強制執行的規則,以確保市場開放,而不是由國家資本主義及竊取技術來決定誰是贏家。」
他指出,現在中美談判涉及的問題「太嚴重」,無法單憑中國增加購買美國商品來解決,我們需要「新的規則」。
「容我釐清一件事,在達成協議之前,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更重要的是,在達成協議後,也有很多工作要做。」萊特希澤說。
他表示,目前美國談判團隊要求中方終止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強制技術轉讓做法,這次如果能夠達成中美協議,必須是「具體、可衡量,以及在各級政府都能強制執行的協議。」
「我再說一遍,如果我們能夠完成這項工作,並且能夠達到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解決所有的重要問題,以及現在仍懸而未決的執行問題,以及其它一些問題,我們的經濟關係將進入全新的局面。」他說。
多位眾議員提出中美貿易協議執法機制如何執行的問題,萊特希澤做了詳細的回答。
他說,如果中美達成協議,未來在生效實施後,對於任何違反協議的投訴,或者中方某種違反協議的行為模式,都會通過雙方建立的協商機制解決。另外,為了保護當事人,可以容許他們匿名投訴。
協商將按時間及層級分別進行,工作階層每個月協商一次,副部長級每季度協商一次,部長級協商則每六個月進行一次,重大問題由雙方貿易主談人(目前為萊特希澤及劉鶴)協商。
不過,他強調這個協議無法解決「所有的中美問題」,如果這次能達協議,未來仍有需要針對其它問題進行談判。
萊特希澤說,與中國的貿易談判最主要的目標是:「終止中國的強制技術轉讓行為,保障我們的子孫有更多及更好的工作機會。」
他說,美國歡迎中國的投資,投資會創造工作機會,但是我們不要會竊取美國企業的投資。他同時表示,與中國做生意的業者都要求這次談判一定要解決中共不公貿易,要求中國進行結構改革,這是最重要的事。
「因此這次與中國的談判,重點為讓中國做出顯著的結構變革,我們在知識產權及強制技術轉讓等方面的談判非常深入及詳細,他們也願意這麼做」,他說:「但是中方是否會同意美國要求做出讓步,現在談這個還太早。」
另外,萊特希澤說,本次談判是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規定展開的談判,並不是自貿協定談判,不涉及關稅減讓,而是總統被授權執行的「行政協議」(executive agreement),因此,並不需要送國會審核。
在被問及與中國達成的貨幣交易時,萊特希澤表示「除非所有事情達成一致意見,否則就沒有任何協議。」他說,中美花了很多時間在貨幣談判,這將是一個「可執行的協議」。
萊特希澤說,特朗普總統已決定推遲對中國商品加關稅,這一兩天會完成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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