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去年底決定不就UGL案件檢控前特首梁振英,引起各界議論。繼香港大律師公會後,香港律師會也在昨日發聲明表達關注,認為律政司應及早在《檢控守則》中,引入或採納有關外判政策的指引,以增強透明度和問責性。

香港律師會關注,社會對律政司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決定,有不少疑問和評論。聲明指,律政司在行使其憲制下所賦予「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的權力時,務必提升公眾對其決定為不偏不倚的信心,並恪守「公義必須有目共睹」的原則。及必須遵從恰當程序,避免公眾以為過程中可能存在偏見或政治考慮。

對於律政司司長解釋律政司外判刑事案件時所採用的標準和慣例。律師會指,現時的《檢控守則》(2013年版本)沒有就外判政策作出任何提述,認為「若《檢控守則》沒有提供任何外判政策的指引,難免令公眾質疑某些人是否在檢控過程中得到優待,並削弱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認為律政司應及早在《檢控守則》引入或採納有關外判政策的指引,以增強透明度和問責性。

去年12月21日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指,律政司沒有就UGL案尋求任何獨立大律師的意見,背離了「一貫廣為接納並受認同的慣例」,加上梁振英正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不禁令人懷疑,是次事件中的決定是否不受任何政治考慮所影響」,促請律政司在尋求獨立大律師的意見後重新檢視其決定,以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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