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深圳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被指逃避監管,進行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活動涉疑犯罪。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長陳秉中1月31日在維權網發文,指責中共當局把「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歸咎於一人,而監管部門則被「放生」,但「問題在下邊,而責任則在上頭」。

文章首先說,「基因編輯嬰兒事件」 曝光後,有關當局從來不承認與自己有關,認為是賀建奎個人所為。但事實並非如此,「基因編輯活動並非個人行為」。

文章舉例說:「一是賀建奎開展科研項目是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的倫理委員會批准的;事件曝光後,該委員會要求賀建奎再提供補充資料,這代表之前確實批准他從事相關試驗。」

「二是『基因編輯嬰兒』是一個系統的比較龐大的科研項目,如果沒有學校提供實驗室和相關設備,單靠他一個人,是無法完成的,更不用說怎樣去找那麼多的試驗品,其背後必有一個機構和人數可觀的團隊。事實是,早在南科大籌建時期,賀建奎就與南科大談妥了建立個人基因實驗室的事宜。」

「三是賀建奎既打著『千人計劃』從美國聘回的『尖端人才』,又打著南科旗號發佈兩篇南科大賀建奎實驗室招聘技術員和博士後的啟示。幾個月後,賀建奎徵集願意參加基因編輯試驗的患者,開始進行『基因編輯嬰兒』計劃。共8對志願者夫婦進入試驗,對大約30個胚胎中70%進行了基因編輯。這麼多人被試驗,可知沒有國家的力量是絕對辦不到的。從而形成了由國家上層推動, 南科大提供條件,賀建奎具體執行的一項秘密計劃。以上情況表明,把『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歸咎於個人行為與事實不符。」

此外,文章還表示,事實上賀建奎也「並非當局所言的個人自籌資金」。

文章稱,「一是深圳科創委每年都舉行『基礎研究自由探索項目』的申請和公示,生物、生命健康等產業是其重點支持領域,與基因相關的項目就超過50個,採取單位申報、合規性審查、專家評審、社會公示。最高支持金額50萬元,其中包括賀建奎的項目。」

「二是賀建奎的實驗得到了南方科技大學和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的經費支持。眾所周知,凡是被招募到中國的『千人計劃』人員,基本條件就是要有足夠的科研基金和獨立實驗室,賀建奎因有這樣的優惠才敢落戶於南科大。」

「三是賀建奎2012年7月4日成立了瀚海基因,開始自己的基因商業化佈局。他打著自己是『千人計劃』的一員和南科大招牌擔任十多家生物技術、基因檢測技術有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和高管。註冊資本最高的是深圳市南科大資產經營管理公司持該公司24.5%股份。從用於基因編輯的經費來看,官方調查結果歸罪於賀建奎自籌,同樣與事實不符。」

此外,對於官方調查結果宣稱的「基因編輯嬰兒試驗是賀建奎蓄意逃避監管」也並非如此,事實上是「從上到下的層層的監管部門嚴重失守,沒有人把大門,令賀建奎如出入無之境遊刃有餘,凸顯了中國醫學研究監管和醫學倫理管理的嚴重混亂。」

文章批評:「『基因編輯嬰兒事件』被媒體曝光後,涉及到的各有關部門不是首先從自身檢查監管漏洞進行反思和檢討,而是急於與賀建奎切割,於是撇清與賀建奎的關係火力全開。將自己部門應負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中央領導也先後表態嚴厲譴責」,明顯是「卸責」。

文章還指,「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是人為地干預人類出生前基因自然生長規律,會產生不可預測的無可挽回的災難性後果,如同一次核爆炸。對此造成的嚴重後果,「只問責一人就完事大吉,令多位有責的官員在光天化日之下逃之夭夭,何談公平正義。」

作者還呼籲,「對已進行基因編輯試驗的夫婦和已生下的雙胞胎如何終身醫學跟蹤和醫療保護」,不能在這方面再出現有違背倫理的事,否則就是「罪上加罪」。

文章還分析了「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發生的根源:「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細菌則只有在陰暗潮濕不見陽光溫度又適合地方最容易滋生。軍中所以出現徐才厚和郭伯雄,中央政法委所以出現周永康,是因為有『三個代表』給他們創造了適宜土壤和氣候;同理,因為當局給賀建奎也提供了適宜土壤和氣候,包括監管部門的嚴重失守,所以才發生了『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為甚麼別的國家沒有發生『基因編輯嬰兒事件』,追根溯源是制度和體制出了問題,唯有在這方面刮骨療毒才能根治這不治之症。如果在這個問題上諱疾忌醫,也就是在『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上,不但不追究監管部門的失責反而將其『放生』,官官相護,那麼還會出現第二和第三個賀建奎,由此必將製造出成群的『基因編輯嬰兒』而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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