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近日發佈「301條款」調查更新報告,披露中共換湯不換藥,在強制技術轉讓方面,雖然消除了一些限制,但又增加了另外一些規定,使得外企持續受到技術轉讓的巨大壓力。
以汽車為例,中共在汽車行業進行了二十多年的外資所有權限制,外商到中國投資多數被要求與中國公司進行合資。這使得許多外國汽車製造商處於不利地位,無法進行外商獨資投資。自從美國3月份發佈301調查報告後,中共放寬或取消了一定的外國投資限制。歐盟商會的中國汽車工作組披露,雖然中共的汽車政策正在向一個新階段過渡,但新政策不是減輕外國汽車製造商的壓力,而是可能會加劇其壓力,使其不得不選擇繼續留在與中方競爭者一起合資的企業裏。
USTR的這份更新報告說,中共政府使用各種工具來監管或干預美國公司在中國的業務,以要求或迫使美企向中國公司轉讓技術和知識產權。中共強迫技術轉讓的兩個關鍵方面是:外國公司所有權限制以及行政許可和批准制度。這兩個方面因中共的外國投資審批體制的不透明和自由裁量性質而進一步深化。中共官員可以利用口頭傳達和非正式行政指導來迫使外國公司轉讓技術。
美國發佈首份301報告後 中共仍持續強迫技術轉讓
美國自2018年3月發佈首份301調查報告之後,時隔近8個月,11月20日美國又發佈了報告的更新版本。
在過去的8個月中,美國在持續關注中共對301報告指出的「不合理行為」做出的反應,並進一步對這類行為進行調查。這份更新報告說,儘管中共在2018年放寬了一些外國所有權限制及做了一些其它改變,但中共在強迫技術轉讓方面的行為、政策和做法仍然持續。
一系列獨立調查顯示,外國企業仍然對中共的技術轉讓制度表示擔憂。中共尚未有效解決其技術轉讓制度中涉及的系統性問題和具體問題。
今年7月,位於上海的美國商會發佈的2018年中國商業報告顯示,美國高科技領域公司的擔憂尤為突出。44%的航空航天業公司和41%的化工企業公司面臨轉移技術的「顯著」壓力。
今年9月,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 USCBC )發佈的2018年度會員調查報告發現,58%的受訪者表示面臨「許可和監管機構批准」問題,34%的受訪者說面臨「外國投資壁壘」,27%的受訪者說面臨(中共)政府施壓偏袒中國企業。這些發現證實了301條款報告中所強調的中共行為模式。
中國歐盟商會(簡稱歐盟商會)對歐洲公司的調查結果類似。歐洲企業同樣面臨著中共持續以技術轉讓為市場准入前提條件的問題。
中共11月初在上海舉辦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做出一系列承諾,但歐盟商會對此表示質疑。在其發佈的聲明中,歐盟商會指責中共說:「不斷重提(舊承諾),卻未提出充份的具體措施或時間表,讓歐洲商界對這類承諾越來越無感。」
美國的其它貿易夥伴對中共貿易政策同樣表示擔憂。今年7月,在世界貿易組織召開的第七次審議中國(中共)貿易政策的會議上,除了美國外,歐盟、日本、加拿大、澳洲及瑞士等國投訴,中共對知識產權保護不足、存在網絡安全、假貨侵權等問題。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一份2017年報告也證實了中共強制技術轉讓制度的存在。該報告在討論有關特定產業股權限制和合資企業要求時指出,中共的「若干限制旨在強制實施技術轉讓」。
報告還發現,在中國,一些合資企業必須要經過中共政府的批准,而這種批准程序明確涉及與中方進行大量技術相關信息的交換。報告明確指出,「中共當局保留對外商提供的機械技術和專有技術的審查權利,並要求(外商)提交有關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的文件。」
中共放鬆「外國股權上限」但又增加新的限制措施
更新報告說,2018年6月28日,中共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發佈2018年負面清單,放鬆或取消了對汽車、飛機、造船業以及某些金融部門的外國股權上限和其它的一些限制。
但分析師和行業利益相關者認為,這並未表明中共做出了實質性改變。301調查更新報告披露,中共開放這些領域都是有原因的。報告說,中共在2018年負面清單中所開放的幾個行業屬於那些他們本來就打算放開的領域,中共基於國內原因希望邀請更多外商參與到這些領域中來,包括在製造業和採掘業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及潛在的技術轉讓),或者對外企開放那些市場條件已經絕對有利於中國公司的領域,比如鐵路線或電網建設及管理。
在中共發佈2018年負面清單後,歐盟商會批評該名單繼續「歧視非中國企業,在市場准入和審批要求方面區別對待國內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該商會主席表示,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報告表示,中共實際上繼續使用「外國投資限制」,汽車行業就是其中的一個例證。
在汽車行業,中共放寬了對外國投資的一些限制,取消了特種汽車及新能源汽車的外國股權上限,並承諾到2020年和2022年分別取消非新能源商用車及非新能源乘用車的外國股權上限。2018年的負面清單還規定,到2022年,中共將取消外國汽車公司在中國建立合資企業不能超過兩家的限制。
然而,有幾個因素表明,外國汽車製造商將繼續面臨與中國合作夥伴分享技術的巨大壓力。首先,中共正在考慮對汽車投資實施新的限制措施,這對外企來說會更加繁重。
中共2018年5月出版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條例」草案將禁止對新的燃料汽車製造工廠進行某些投資,現有的燃料汽車製造企業要接受現有汽車生產、汽車出口和新能源汽車輸出相關的新要求。
該法規草案還規定,新成立的純電動汽車(PEV)製造企業以及尋求擴大PEV生產能力的燃料汽車製造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繁重的要求。結果就是,尋求建立新的製造設施的外國汽車製造商在沒有中國合資夥伴的情況下,要想滿足中共這些要求將會變得極其困難。
和在中國的其它行業外國公司一樣,汽車行業的這些投資限制說明,外國汽車製造商繼續受到中共在技術轉讓制度中所使用的行政審查和許可程序的約束。
歐盟商會的中國汽車工作組在其2018/2019立場文件中評論道:「從一個行業角度來看,仍然存在對(在中國)投資的擔憂。中共的汽車政策正在向一個新階段過渡。但這種新政策可能會加劇外國汽車製造商的壓力,使其不得不繼續留在與中方競爭者一起合資的企業裏。」
自2010年以來,中共政府一直在補貼新能源汽車的製造和銷售。這種財政支持主要針對中國國內汽車製造商,使其擴大了新能源汽車的產量。
雖然中共宣佈,到2020年年底為止,中共政府將會退出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但中共又提出,自2019年起,將對汽車行業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這將使那些目前在中國不生產或很少生產新能源汽車的外國汽車製造商面臨沉重打擊。如果一家車企的積分無法達標,可以從其它已經達標的車企處購買剩餘積分,否則就要繳付罰款。
中國本土廠商很早就對電動汽車市場開始佈局。為了符合積分制的要求,外國汽車製造商將不得不與中國國內已經是大型新能源汽車生產商的企業創建合資企業,以便達到中共所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積分。
比如,2018年8月,福特與中國眾泰汽車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建立一個50-50的合資公司,進行開發、生產和銷售電動乘用車。
針對中共的積分制,德國之聲今年9月份的一篇報道說,一些德國車企指責說,中共當局制訂了一份電池供應商列表,要求各車企必須使用這些供應商的產品,才能確保其生產的汽車被認可為新能源車型;而這些供應商幾乎都是中國企業。一名匿名駐華德國車企經理對德新社透露,他近期正在頻繁出差,「我們必須儘快考察各中國電池廠商的產品。」業內分析人士認為,中共當局的這一系列舉措,目的是打壓外國競爭者、保護本國企業。
外媒披露中共強制技術轉讓的4個手段
中共繼續以多種方式向外國公司施加壓力。例如,《華爾街日報》2018年9月的一份報告提供了中共採取行動獲得5家美國大公司技術的多個具體案例,這五大公司分別是:杜邦、通用電氣、超威半導體公司、亨斯邁公司和美光科技公司。
華日的調查報道披露了中共強制技術轉讓的4個手段包括:向中美合資企業中的美方施壓,使其放棄技術;利用中國的地方法院宣佈美國公司的專利和許可無效;以反壟斷調查等名義,直接查抄美國公司文件;令行業專家填充監管小組的職位,並要求美國公司提供詳細的生產配方或流程,供中方專家審核,而這些專家之後就可以將美方的商業秘密傳遞給中國競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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