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周一(10月29)宣佈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背後實質是一場中、美知識產權爭端。

雖然美國政府沒有點名福建晉華對哪家美國公司未來會造成威脅,但媒體曾報道,美國晶片巨頭美光(Micron)曾指控福建晉華竊取商業機密。

根據美國商務部公告,由於福建晉華的新存儲晶片恐對美國軍用系統晶片供應商產生長遠威脅,進而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利益,基於維護國家安全考慮,宣佈福建晉華被列入出口管制清單,該禁令於10月30日正式生效。

眾所周知,美光是美國僅有的一家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晶片製造商,同時也是中國晶片市場重要供應商之一。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周三(10月31日)在接受霍士新聞《勞拉‧英格拉罕秀》(Laura Ingraham Show)採訪時表示,中共盜竊美國知識產權「是一個多年來一直存在的事情」。他也提到美國對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實施出口管制制裁。

談及美光與晉華的知識產權爭端,要追溯到2017年。

美光在台灣和美國對晉華等提告

2017年,美國晶片巨頭美光科技(Micron Technology)在台灣和美國控告台灣聯電以及福建晉華侵害美光商業機密,指控聯電試圖招攬美光台灣子公司的員工,勸誘他們竊取美光文件,而這些文件可能被用於協助福建晉華在中國發展晶片科技。

根據《華爾街日報》2018年7月的報道,美光台灣分公司工程師王永明(音譯,Wang Yongming)下載了900多份晶片設計文件到公司的筆記本電腦,離職前刪除這些文件後將電腦歸還給美光。

隨後,王永明轉到台灣聯華電子上班。十個月後,台灣執法單位對王展開調查,並發現了他下載美光文件的證據。

據美光公司的控訴和台灣檢方的起訴書,聯電在聘用王永明時告訴他,如果工作表現佳,他會被轉到晉華,獲得更高的報酬。據了解,王工程師提供了美光秘密文件後,在聯電公司獲得升職。

就在台灣與美國的訴訟案未有更多進展前,事情發生戲劇性轉變。

中共法院裁決美光侵權成立

2018年1月,福建晉華和聯電在中共福建法院,控告美光旗下的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與美光半導體(西安)等公司侵權,美光從「原告」突然變成「被告」。

7月,福州市中級法院在不顧台灣、美國訴訟正在進行的情況下,做出美光子公司侵犯聯電專利權的初裁,要求美光立即停止銷售多項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產品。美光決定上訴。

美光表示,福建晉華及聯電的訴訟是「虛偽的報復行為」,並質疑中共當局是要阻止美光與中國晶片商競爭。

美光在7月的公開聲明中說,中共法院初步裁決的專利侵權指控「毫無根據」,甚至連辯護機會都沒有給美光。

「福州法院在允許美光公司有機會進行辯護之前就做出了這一初步裁決」美光科技高級副總裁、法律事務總顧問帕彭(Joel Poppen)在聲明中說。

中共反壟斷機構突襲美光北京辦公室

根據外媒報道,晉華與美光糾紛驚動美國政府,中、美8月進行的第四輪貿易談判中,美方談判代表亦提到美光在華的案例。

不過,中方談判代表、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未作出良好回應。據美方知情官員透露,王當時說,「美光和晉華就像兄弟,兄弟之間難免會打架」。言外之意,美光與晉華之間的矛盾是正常的、不用當回事。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反壟斷機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5月底突襲美光的北京辦公室、並進行現場取證,這標誌著中共當局正式對美光展開「反壟斷」立案調查。

美國科技智囊科技信息和創新基金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nnovation Foundation,ITIF)報告說,中共反壟斷的做法是將外國企業合法獲得的知識產權稱作是「壟斷」,隨後濫用司法,並據此向在華外企收取基於市場的知識產權許可費。

「中共法院認定美國科技公司高通(Qualcomm)違反反壟斷規則就是最好的反駁例子」,ITIF主席阿特金森(Robert Atkinson)撰文說。「中共不僅要求高通支付過高的罰款,還要求它將技術許可以折扣價轉讓給中國公司,但世界上沒有其它國家這樣做。」

台灣技術盜竊案件激增九成與中企有關

為發展晶片技術,中共也瞄準了台灣作為中間跳板。《華爾街日報》7月報道說,台灣最近十起與技術有關的訴訟案件,至少九宗與中國公司有關。

報道指,台灣政府官員和公司高管表示,中共刻意針對台灣的半導體公司,有計劃地竊取技術,以減少其對外國供應商的依賴。

根據台灣官方的數據,2017年台灣技術盜竊案件達到21件,為2013年(8件)的兩倍多。法務部調查局官員林維成(音譯,Lin Wei-cheng)告訴華日,中共的偷竊行為越來越嚴重,因為台灣與中國的地理位置接近,語言相同,而台灣又擁有半導體的專業知識。

台媒:聯電副總已接美國法院傳票

而訴訟中最大的一件就是美光訴訟晉華以及台灣企業聯電。在晉華被美國商務部列入出口管制清單的消息傳出後,台灣中央社周二報道說,聯電表示將持續為晉華開發技術,雙方合作計劃不受影響。

但周三(31日)稍晚,聯電發表正式聲明說,將暫停跟福建晉華的研發合作,直到有關當局獲准恢複合作。

聯電負責媒體的官員告訴路透社,美國下達了制裁令,我們也會遵守美國政府的規定。

另據台灣《鏡周刊》周三引述台灣司法機關知情人士說法,指10月19日深夜,福建晉華公司總經理陳正坤一抵達桃園機場,就接到法務部官員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由於陳曾任聯電資深副總,一旦訴訟成真,將創下台灣科技業首次被美國司法部以涉嫌違反《經濟間諜法》偵辦的刑事案件紀錄。

聯電作為全球第三大晶圓代工廠,為何從2016年起突然為晉華跨界做起DRAM研發。台灣《財訊》期刊曾專赴福建晉華廠址實地採訪報道,文章提出質疑,福建可能成為中國第一個量產DRAM的地方,但問題是,台灣過去也從未在DRAM上取得自主開發的技術,怎麼突然在1年半時間、研發出自主的量產技術?

多位半導體產業人士告訴《財訊》,DRAM內存設計和製造並不像外界想得那麼困難,「但繞過三家大廠的專利保護網才困難」。美光就是這三大廠之一。

據悉,中國大陸晶片業近幾個月一直傳聞美國要對晉華出重拳。MIT科技評論說,據了解,福建晉華內部不斷在做推盤沙演,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如果美國半導體設備被禁運,公司該如何做因應?

該評論文章說,中國有兩大DRAM技術自主研發的陣營,分別是福建晉華和合肥長鑫,背後都有前美光技術和工程人員的參與,那麼接下來合肥長鑫是否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被美國列為禁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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