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前院長張明鵬日前被「雙開」並移送司法。張明鵬是落馬的中共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在大連的死黨,曾為其迫害資深媒體人姜維平等。

大連市紀委監委8月16日公佈了上述對張明鵬的處分。通報指,張明鵬轉移隱匿證據,對抗審查;違反「習八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其影響力為涉惡人員站台撐場、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同意套取資金用於單位無法核銷的經費支出;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

通報還指,張明鵬將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執法犯法,肆意妄為。

現年53歲的張明鵬1995年起在大連市中級法院工作,曾任該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等職;2007年11月任遼寧省瓦房店市法院副院長;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長;2011年12月起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今年5月,張明鵬被公佈落馬。

姜維平曝光張明鵬醜行

近日,資深媒體人姜維平在香港雜誌上發文披露,張明鵬是薄熙來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來新星」。

2000年11月,為了利用張明鵬及其部下充當徇私枉法的打手,時任大連市委書記薄熙來通過親信、時任國安局書記車輝(車克民)具體操作,把張由主任科員、審判員提拔為第一刑事審判庭的副庭長,令其感恩戴德。

車輝還對張說,「薄書記已經下令,姜維平這個案子,事關重大,背景複雜,知名度高,一定要辦好,日後會重用你。」張立即表示效忠,隨後組織一些人,從姜維平發表的五篇文章裏找材料,確立了三個罪名。

張明鵬參與迫害法輪功

張明鵬還因迫害法輪功被海外「法網恢恢」網站列入「惡人榜」。薄熙來也是緊跟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據明慧網今年5月報道,張明鵬主掌瓦房店市法院和西崗區法院期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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