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以「污衊烈士」為由對當地居民曾某提起民事訴訟。這是5月1日中共施行「英烈保護法」以來的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
專家表示,中共此做法,是在用樹立的所謂「英烈」殺雞儆猴,箝制民眾言論自由。
5月22日,中共官媒稱,本月12日,王某在微信群中發佈「侮辱」淮安一名因公殉職的消防員謝勇的言論,次日被公安行政拘留。14日,淮安經濟開發區居民曾某,同樣在微信群裡發「污衊」謝勇的話。淮安市檢察院分別於5月15日、5月17日進行立案審查,21日,對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但官媒報道中均未披露王某、曾某涉嫌「污衊」的具體內容。
前首都師範大學教授李元華對大紀元表示,中共為了顯示其「法律」效應,故意推動這個典型,為了殺雞儆猴。
他認為,這是中共一貫「樹死人壓活人」的做法,把此人列為「英雄烈士」,作為打擊老百姓言論自由的棍子。而真正的英雄,即使被侮辱了,中共也不會管的:如中共喉舌《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近日在微博上辱罵民族英雄文天祥、林則徐,卻沒有遭到半點懲罰。
就辱罵本身而言,李元華解釋道,是中共破壞傳統文化、一切向錢看等的價值觀與暴力革命等的黨文化灌輸,導致中國人道德下滑,而中共對此從來沒有承認與負責過。
前媒體人朱欣欣告訴大紀元記者,被定為烈士、英雄,首先依照的是道德標準、普世倫理價值,如「見義勇為、除惡揚善」者;不是符合某個黨的政治標準,也不是符合某個組織的要求,就算是英雄。
「當局出於政治需要,對『英雄』進行包裝,從而符合宣傳需要,達到政治目的,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朱欣欣說。
他認為,中共用這個「英雄烈士」稱號,限制別人對此人的評價和議論,是在限制言論自由。至於涉及到對此人本身的侮辱、謾罵,應該由親屬或代理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用政治權力打壓。
據陸媒報道,淮安市檢察院親自向謝勇家屬詢問,是否對曾某侵害「烈士」名譽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時,家屬表示不提起民事訴訟。而江蘇省檢察院5月21日批准淮安市檢察院對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決定。
自5月1日,中共施行「英雄烈士保護法」後,官媒就不斷為「崇尚英雄」吹風,聲稱要「去發現,去傳承,去效仿」英雄。
前首都師範大學教授李元華表示,中共吹「英雄」風,實際上它最害怕真英雄。中共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其政權統治,或為了掩蓋不可告人的目的。
「奮起反抗中共暴政,不肯低頭者;對迫害不屈不撓,堅持信仰者;真正的見義勇為者,這些具備英雄氣概的人們,中共提都不敢提。」李元華說,「它害怕國民知道這些英雄,因為民眾真正去效仿的時候,中共就會很快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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