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上星期五公告,自2018年8月9日開始,留學生及外籍學者逾期不歸,將被認定為「非法居留」,滯留時間超過180天,將面臨3年或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

美國移民局在5月11日公告政策備忘錄(policy memorandum),自2018年8月9日開始,來美國留學、學術交流,及短期學習的外國人及其家屬,在完成學業或結束相關活動後,如果失去合法身份,將被認定為「非法居留」,滯留時間超過180天,將面臨3年或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8月9日前的非法居留計算方式,亦有所變動。

局長西斯納(L. Francis Cissna)表示,持有留學(F-1)、交換學者(J-1)和短期學習(M-1)等三種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及其家屬(F-2、J-2、M-2),在申請簽證的目的結束後就應該離開美國,除非取得其它合法居留的身份。「我們的信息很明確,這些持有非移民簽證者不能逾期不歸,或違反美國的入境規定,在美國非法居留。」

此前,根據移民局1997年的一項規定,持有F、J、M類簽證的人士,「非法居留」的時間自其違反簽證規定的行為被移民當局發現日開始計算,而這項新規定下,「非法居留」的時間從其違反簽證規定的行為發生時開始計算。

依移民局的公告,持有F、J和M簽證者及其家屬(以下統稱當事人),在2018年8月9日之前若失去其合法居留身份,但未被移民當局發現,將自當天開始計算非法滯留的時間。

自2018年8月9日開始,當事人失去合法居留身份,如在美國不再追求學業或被授權的活動(authorized activity)後的隔天,或者當事人從事未經授權活動的次日,將開始累積非法滯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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