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0名深水埗樂年花園業主昨日聯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召開記者會,業主不滿房協20多年來不依公契,少付7%管理費,估計多年涉款高達1,300萬元。早前房協更入稟高院控告屋苑業主立案法團,要求法庭聲明根據大廈公契,房協毋須繳交被指拖欠的管理費,及要求法團賠償30萬元律師費,並須承諾日後不再向房協提出類似訴訟。

樂年花園是房協推出的屋苑,1995年起入伙。2年前有業主發現,雖然房協一直是非住宅單位單一業主,全資擁有屋苑商舖及車位業權,但只負責地段小部份管理費,其餘大部份均需由小業主支付的住宅管理費扣除。據業主計算,房協每年度少付50多萬元至100多萬元不等,至今合共累積少交了約1,362萬元,但房協不同意計算方法。

部份業主計劃向房協追討,但房協反入稟高院控告屋苑業主立案法團,要求法庭聲明根據大廈公契,房協毋須繳交被指拖欠的管理費。其後業主立案法團換屆,新法團決定與房協和解,中止訴訟。房協提出的和解條款是房協不需賠償相關管理費,日後只按舊有方式支付管理費,法團需承擔房協部份律師費30萬元。法團將於本月21日召開業主大會,屆時會表決是否接受和解條件。部份業主不滿和解內容,批評房協欺壓小業主,認為繼續由業主承擔相關管理費實屬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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