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12月6日判處大眾集團前高級經理施密特(Oliver Schmidt)7年監禁以及40萬美元的罰款。

今年1月,48歲的施密特在美國度假後返回德國時在機場被捕。在操縱尾氣排放案中,他被指控通過操縱軟件設置,構成商業欺詐,違反了美國《清潔空氣法》。

2012年至2015年,施密特擔任大眾汽車美國密歇根州環境和工程辦公室負責人,2015年被調回德國總部。他被認為是尾氣操縱醜聞中的「關鍵人物」。但施密特表示,2015年夏天,他首次了解到公司排放檢測造假的事實。兩年前在與美國監管機構的一次會議上,他被公司高層授意,在排放問題上撒謊。

德國《經濟週刊》的一項網上調查顯示,57%的網民認為判罰過重,大約35%的人認為法院的判決是適當的。

施密特是第二位在美國因排放門醜聞而被判刑的大眾員工。今年8月,大眾前工程師梁(James Liang)被判處40個月的監禁以及20萬美元的罰款。

2015年9月,大眾汽車被指在尾氣排放上造假,違反了美國法律。此後尾氣造假事件蔓延到多個國家。2016年10月,大眾汽車在美國的和解協議獲得批准,大眾要花費147億美元了結其有關尾氣排放作弊的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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