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有兩個最著名的觀光景點:吳哥窟和吐斯廉屠殺博物館。前者是世界最大的廟宇群,展示中世紀高棉帝國的繁盛;後者是罪惡的集中地,曝光共產極權的慘無人道。文明與殘暴的兩極紀錄,引發各國遊客的驚歎和思考。

「吐斯廉屠殺博物館」的最初是金邊郊區的一所高中。1975年紅色高棉將它改造為集中營和集體處決中心,關押和處決了上萬名犯人。1979年,越南人民軍發現了這個地方並對外公佈。1980年,這座監獄被改為博物館、向公眾開放,以紀念在紅色高棉暴政下受迫害的人。吐斯廉的意思是:「毒樹的高地」。

越南人的發現

一扇罪惡的大門,在1979年1月8日被打開了。那一天,兩個隨著越南軍隊進入金邊的攝影記者,被一股惡臭引到了一個地方,是在Tuol Svay Prey的南部。只見外面圍著柵欄,上方是帶刺的鐵絲網。越過大門,看到柬文標語:「加強革命精神!要提防敵人的策略和計謀,以保衛國家、人民及黨。」

兩個攝影記者走了進去,在一座建築物裏,發現了14具屍體。有些屍體被鎖在鐵床上,死者的喉嚨被割斷了,地上的血還是濕的,可見這批囚犯剛被處決不久。兩人拍下了所有房間和屍體的照片,回去報告了他們的發現。

接下來的幾天,越南巡邏隊和柬埔寨助理在此處附近的屋子裏找到了大量文件、人頭照和未沖洗的底片、上百本筆記和一疊關於紅色高棉的刊物,還有一堆腳鐐、手銬、鞭子和鎖鏈。在前門附近的工廠裏,有幾個柬共領袖波爾布特的超大半身雕塑像。原來,這裏是紅色高棉時期的重要營地。根據現場文件顯示,它的代號是「S-21」。

S-21監獄——吐斯廉博物館

「S-21」,即第21號安全監獄(Security Prison 21),一共有5棟建築樓,周圍佈滿通著高壓電的帶刺鐵絲網,學校的教室被改造成狹窄的牢房和拷問所,房間的窗戶都被鐵條封鎖並纏繞電線,以防犯人逃脫。

博物館依據原來監獄的佈局,在4棟樓裏展示不同的內容,包括最後發現的死者情況、囚犯照片和遺物、牢房樣板、原封不動的刑具、死者的骷髏、回憶錄等等。石灰牆壁和地板上,仍可見到無法清洗的血跡,是共產極權的迫害明證。館方原來擺出用受害者的頭骨堆砌成的柬埔寨地圖,但是因為過於恐怖,後被收回。

據估計,在1975年至1979年間,S-21集中營至少關押過來自全國的14,000至15,000名囚犯(另有人認為,總數超過2萬人)。前期的對像主要是朗諾政權的政府官員、軍人、學者、醫生、教師、僧侶等,後期的犯人則是柬埔寨共產黨的黨員、士兵和一些高級官員,如外務部副部長沃維、新聞部長符寧等,罪名通常是叛國或通敵。大部份囚犯是柬埔寨人,也有其它國家的受害者,包括越南人、泰國人、巴基斯坦人、佬族、印度人、美國人、英國人、加拿大人,紐西蘭人和澳洲人。

這些犯人被送到集中營後,首先要被照像、登記。之後,他們被強制脫去衣服,除去所有可能的自殺物。那些被帶往小牢房的犯人,被手銬銬在牆上,而在稍大的牢房內,所有犯人被銬在一根長鐵條上。囚犯都睡在地上,睡覺時也被銬著。沒有被褥,大小便在一個彈藥箱裏解決。

審問犯人意味著酷刑折磨。通常的刑罰包括電擊、熱烙,懸掛等。他們一般都會被逼招供,儘管絕大部份人根本無罪——不僅自己認罪,還必須交出一份名單,也就是指證親友或同事。那些人又被抓捕、審訊,如此循環。過後,犯人和他們的家屬即被分批帶往金邊以南15公里處的瓊邑克(Choeung Ek)滅絕中心。在那裏,他們被用鐵棒、鎬、彎刀或其它工具殘酷的殺害。

博物館再現了多種酷刑,譬如鑽腦、割喉等。活人取腦最令人驚駭:即將被處決的犯人被綁在一個椅子上,在其腦後方放置著一台監獄特製的鑽腦機,行刑官用手轉動鑽腦機,從人的後腦鑽開0.8×2厘米的孔洞,然後再從頭頂鑽眼,即可取出完整的人腦。取出的腦液供給紅色高棉領導人進補。在當地發現了幾千個有鑽孔的人頭骨,可見此為常用極刑。據悉,還有審訊者用刀子把囚犯全身割傷,再潑上硫酸,甚至還把活人全身剝皮,剝到只剩骨骼。在操場上給學生用的單槓,也變成了吊打的工具。另外,集中營的醫療中心也用放血的方式殺死了至少100人。

1979年1月,越南人民軍直搗金邊。波爾布特在敗退前要求集中營的管理人員儘快處決最後7名囚犯,處決日期定在1月7日下午2時。當天早上8時,越軍已經攻入金邊,這7人因而獲救。在倖存者當中,有一位畫家萬納。他後來繪製了不少表現赤柬人員折磨囚犯的油畫,並將這批作品送給S-21博物館。

這座營地只是紅色高棉在全國設置的150個處決中心的其中之一。在監獄外面,波爾布特實行「歸零年」計劃。城市被清空,實行強制集體農業化,90%以上的知識精英和藝術家被殺死。屍骨遍地,哀號不絕。漁米之鄉霎時變為人間地獄。在3年多的時間裏,約有200萬柬埔寨人死於屠殺、飢餓和疾病,佔全國人口的1/4。

倖存者的故事

2015年6月的一天,BBC記者來到吐斯廉博物館,採訪了崇梅(Chum Mey)和布孟(Bou Meng)。在過去3年裏,他們每天都在這裏向參觀者講述自己的經歷。

1. 布孟

在博物館的空場裏,74歲的布孟有一個攤位,上面標明:倖存者。布孟是一名藝術家,曾經支持紅色高棉政權,創作過一些早期的宣傳海報。

1977年8月16日,布孟和妻子馬雲雙雙被捕。當時柬共士兵對著馬雲尖叫:「安卡從來沒有抓錯人。」夫婦倆一到S-21集中營就被分開了。布孟拍照後被帶到一間大牢裏。他不停地被拷打,現在背上還留有疤痕。他的一隻耳朵也被折磨聾了。布孟在幾個月後屈打承招,他假裝承認自己是中情局的一員,還供出了其他「通敵者」。

布孟說,監獄長杜赫發現他的繪畫技巧後,讓他臨摹一張波爾布特的黑白照,還警告說如果他畫得不傳神就殺了他。後來杜赫還命令他畫其他共產黨領袖的大型畫像。布孟因此而活了下來。

布孟的妻子是一名助產士,她和上萬名其他囚犯一樣,被拉出去處決。沒有人知道她死在何處。她為甚麼不可以活命?布孟喃喃地唸著她的名字,淚水盈眶。

布孟認為,記錄這裏發生過的事非常重要。他說:「我想要來自世界的人們回家後把紅色高棉大屠殺告訴他們的親朋好友。」

2. 崇梅

83歲的崇梅是一名技工,在被抓捕前,一直為紅色高棉政府工作。1978年10月28日,他突然被捕並被送到了S-21集中營。他至今不知道原因。經過10天的折磨,他承認自己是美國的秘密特工,儘管他之前從未聽說過中央情報局。

崇梅回憶說,兩名守衛輪流用棍子打他,棍子上纏著金屬絲。最後,他們用力拉和扭,把他的大腳趾趾甲拔了出來。他說,毒打和拔趾甲的劇痛,他都能挺得住,而電擊令他恐懼。他描述電極被放到耳朵裏的感覺:「我的眼睛像是被火灼燒,而我的頭是一個機器——在那之後,我開始講述他們想要聽到的一切,再也無法分辨是非對錯。」他的一隻耳朵因此失聰。

集中營的囚犯每天只能喝到兩勺像水一樣的粥。崇梅飢餓難耐,會吃竄進他牢房裏的老鼠。嚴酷的管理剝奪了尊嚴:「如果尿液濺到地板上,我們就要舔乾淨。」

崇梅輕輕地用手掠過一排受難的少男、少女的相片,說:「太年輕了」。他表示,每天回到舊址看看,拉近了他和照片中受害者的距離。「我感覺他們還在這裏,也感到自己有責任告訴世界,這裏發生過甚麼。」

正義的審判

2003年6月,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成立。這是聯合國與柬埔寨王國政府的協議決定,主要目的是對被指控在1970年代後期在柬埔寨犯下了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等罪行的前紅色高棉高級領導人進行審判。2009年2月,法庭正式開庭對前紅色高棉成員進行審判。審判由柬埔寨本國法官和國際法官共同主持。

1. 審判S-21監獄長

S-21監獄直屬柬共中央和國防部,由紅色高棉軍事最高負責人宋先建立,監獄長是前數學教師康克由,別名杜赫(Duch)。他也是赤柬一號領導人波爾布特的貼身工作人員。

當年,S-21集中營有1,720個工作人員,其中300人是官員、內部勞力和審問員。康克由賣力地管理這個殺人機器,把犯人分批、定時地送到殺戮場。對於那些10到15歲的「革命敵人的子女」中,他甄別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把他們訓練成替柬共服務、折磨犯人的惡魔。

一名前監獄員工有如下紀錄:1976年2月,康克由在員工會議上說:「你一定要擺脫打囚犯是殘酷的想法,在這種情況下,仁慈就被錯用了。為了國家、階級和全世界,你一定要打他們。」

紅色高棉倒台以後,康克由逃到柬泰邊境,80年代末改名並以教師為職。1999年康克由因為協助柬共屠殺而被捕。2009年,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開庭,康克由被控犯有反人類罪、戰爭罪、酷刑和謀殺罪。他對自己的行為承認罪責。崇梅、布孟和萬納都出庭作證。

對康克由的起訴書詳細記載了他執行過的酷刑和行刑方式。例如,起訴書寫:「若干證人表示,囚犯被人用鋼棍、車軸與水管重擊頸部尾端而死。當時囚犯如果被卸下手銬,就會被踢入地牢。最後,守衛們不是切他們的腹,就是割開他們的喉嚨。在完成處決後,守衛們就會掩埋地牢。」

2010年7月26日,特別法庭宣判,判處康克由35年有期徒刑,後改判無期徒刑。

2010年8月12日,崇梅、布孟和萬納三人拿到了康克由的判決書。

2. 審判紅色高棉領導人

2011年11月21日,特別法庭對3名前紅色高棉領導人進行審判,分別為前全國人大委員長農謝、前國家主席喬森潘和前外交部長英薩利。檢方指控,三人與1975至1979年間約200萬柬埔寨人的死亡有關,涉嫌反人類罪和種族屠殺罪等。

許多當地民眾前去旁聽,其中有不少是受難者的家屬。出席首日庭審的柬埔寨裔美國人薩雷姆說:「我覺得我像再次回到紅色高棉政權時代──我感覺到了其他人的痛苦,我感到了我媽媽的痛苦。紅色高棉用馬拖她,她被拖死了,就因為她為了我的女兒偷食物。」她表示,這些赤柬大佬曾經手握生殺予奪之權,「現在輪到他們上法庭了。」

2014年8月7日,柬埔寨特別法庭以謀殺罪、滅絕罪,對農謝和喬森潘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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