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昨日批准三名雨傘運動學生領袖、「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就2014年衝入「公民廣場」案件刑期覆核上訴許可申請。聆訊排期至2018年1月16日。法庭亦批准周永康保釋等候上訴,而10月下旬已出獄的黃及羅則可繼續保釋。三人對審訊表示審慎樂觀。

2014年傘運受到國際社會關注,三子自2016年被判刑一直是外媒追訪的焦點。近期從推國教、加強基本法教育、初中中史科修訂到國歌法,都一再顯示中共加強對港的操控。9月中,英國政府發表「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指中國承諾的「一國兩制」框架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近日,聯合國人權專員也發表聲明,指港府干預雙學三子案件。

雙學三子因帶領市民衝進公民廣場引發一場持續79天的雨傘運動,案件一直備受國際社會關注,昨日終審法院小小的入口也吸引大批傳媒追訪,擠得水洩不通。正在服刑的周永康,一早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早前獲准保釋的黃之鋒和羅冠聰二人則在香港眾志成員和支持者陪同下到終審法院。現場大批支持者高喊「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政治檢控可恥」等口號。在開庭前,羅冠聰表示,律師團隊對申請表示審慎樂觀,又說自己和黃之鋒二人已有心理準備,已向家人及香港眾志的朋友交代最壞情况和如何處理。

馬道立據四爭議批准上訴

今次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法官鄧國偵和李義處理。馬道立聽取雙方陳辭後,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決定根據四大爭議批出上訴許可。分別是:

一.    究竟上訴庭有無權力推翻、修訂、取代、補充原審裁判官判刑時的事實基礎;

二.    法庭處理涉及「公民抗命」或行使憲法權的案件,判刑時應如何考慮這些動機?

三.    上訴庭就判刑所定下的新指引,能否追溯至未定指引前的案件,還是只能作日後判刑參考;

四.    針對黃之鋒,因黃在案發時未夠18歲,判刑時亦未滿21歲,上訴庭判刑時應否考慮他是青少年這個因素。

律政司就上述四點回應,指上訴庭改判刑時,沒有考慮新的證據,只是不同意原審判刑時考慮的比例;崇高的信念或動機,都只是考慮判刑的因素之一;上訴庭沒有就非法集結案,制定新判刑指引;黃之鋒一方未有在覆核刑期時要求索取報告。

馬道立同意案件涉及廣泛重要性及嚴重不公,最後批出三人就刑期覆核上訴許可申請,並定於明年1月16日聆訊,預計審一日。控辯雙方要在聖誕前提交陳詞。

周永康其後提出保釋申請,獲准以五萬元保釋,但要交出旅遊證件,期間不准離開香港,每星期向警方報到。

周永康「感謝」袁國強

被囚80多天的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約於中午12時40分與黃之鋒及羅冠聰,面帶笑容一起步出終審法院。略為清瘦的周,精神不錯,他先感謝家人、女友、支持者和律師團的支持,表示以平常心看待最終裁決:「我覺得要多謝袁(國強)司長,因為他,我覺得今次有如此奇妙旅程,其實是多得袁國強司長,我相信在懲教署學習到很多不同事情;亦多謝他讓我們再次有機會,令到例如司法公正、公義,是否可以被實踐和被看見。我認為全世界都非常關注,今次案件未來如何審判,我相信如果沒有他,我們沒有這機會。」

律政司早前被指干預三人的案件。路透社披露,儘管律政司內有人反對,但是袁國強一意堅持覆核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案的刑期。

周永康又說,對終審裁決有信心,所以決定申請保釋:「我對於審訊非常有信心,第二個原因是現在排期快了,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要留在懲教所,……我認為應該要保釋走出來,告訴我們朋友,及不少在世上支持我們的人知道,我們會繼續走這條路,這是我保釋的決定。」

黃之鋒則對裁決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因為如果1月16日最後維持原判的話,其實我們三個人都要再進監獄,俗稱『找尾數』。無論如何以平常心看待,這段時間我們都會整理一下自己多陪身邊的人。」

早前已獲准保釋的羅冠聰表示,終院今次批出上訴申請,處理了大部份他們提出的要求,希望未來得出的結果有利保障集會及言論自由。他很高興三人相隔三個月後再見面:「我和周永康在荔枝角(覊留所)相處了幾日,臨走前大家互相握手,希望接下來監獄的生活,大家都可以、至少自己能夠按自己的想法度過,希望不會磨蝕大家的初心和信念。三個月後出來坐在一起,感覺仍很熟悉,大家依然是自己,堅持自己的信念,令我感到非常高興。」周永康也表示,見到羅、黃二人很健康,感到好欣慰。

另外,周永康的父母也有到庭支持兒子,周獲法庭批准保釋,跟父母擁抱。過往一直低調的父親,在兒子被判刑後多次公開批評當局,今對兒子獲准保釋,他感到很高興。

昨日中午12時40分(左起)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面帶笑容,有說有笑,一起步出終審法院。(李逸/大紀元)
昨日中午12時40分(左起)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面帶笑容,有說有笑,一起步出終審法院。(李逸/大紀元)

人權專家關注 黃之鋒:港人不孤單

聯合國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凱伊(David Kaye)及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福斯特(Michel Forst)本月6日發表聯署聲明。聲明指,雙學三子被改判刑的案件,反映了中央加強對港操控,同時顯示了內地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進一步衰落。又指,香港律政司長早前介入、干預案件,在原審後提出覆核刑期,他們擔心若維持對黃之鋒三人的判刑,將扼殺香港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捍衛人權者的整體工作。他們促請終審法院處理案件時,考慮香港有義務履行早前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

黃之鋒回應指,香港作為國際城市,香港民主一直受國際關注,他多謝聯合國人權專家的聲明:「證明今次審訊與香港雨傘運動以來,由審訊判刑到終審法院未來一月的判決,我相信這件事都是國際社會非常關心和關注。多謝聯合國人權專家發表的聲明,令大家明白香港在爭取民主自由路上並不孤單。」

雙學三子2014年9月26日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觸發一場持續79天爭取真普選的雨傘運動。去年原審,三人分別被裁定「非法集會」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原本黃之鋒及羅冠聰被判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判緩刑,律政司其後申請刑期覆核,三人今年8月17日改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

「雙學三子」被改判入獄引起國際社會強烈關注,三人被視為香港主權移交20年來第一批遭政治檢控的良心犯,激發約十萬港人8月20日走上街頭抗議和聲援。

黃之鋒及羅冠聰在服刑超過兩個月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10月24日獲准保釋,並於昨日處理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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