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特區,已進入魑魅魍魎橫行、是非黑白顛倒的年代。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國慶籌委會成立大會稱新一屆政府形勢積極向好,形容「彩虹總在風雨後」,正是提醒港人其實是陰霾不散雷暴將至的局面。

荒謬絕倫的事件接二連三,借宣誓小風波褫奪六位直選議員的議席已摧毀選舉制度,數十萬選民的選票就悉數被否定,然後欲趁立法會出現民主派代議士力量薄弱時胡作妄為,簡直就是妖魔鬼怪的行徑,一眾建制保皇派的醜惡嘴臉,看得港人血脈賁張,又無能為力,徒呼奈何。

推出「一地兩檢」方案更令港人震驚,把香港西九高鐵站部份劃為「大陸口岸區」,引入大陸公安推行大陸法,完完全全的違反《基本法》第8、18、22條,還借第20條捩橫折曲的自閹式把「割地喪權」的做法合理化,高度自治下的司法制度也崩潰了。

然後是打壓示威遊行人士,警方暴力鎮壓,卻說成是示威人士的「暴力」行動,窮追猛打。2014年9月26日學生重奪公民廣場,引發佔領運動,事後當時的「雙學三子」被裁定罪成份別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事後向裁判官申請覆核判刑要求改判各人即時入獄,已遭裁判官拒絕;律政司心有不甘,居然告上上訴庭要求重判學生。

封鎖本來是港人有權使用的「公民廣場」已是不對,窮追猛打爭取重開「公民廣場」的「雙學三子」更是荒謬絕倫,律政司完全泯滅人性,打壓年輕人的手法卑鄙可恥,文字獄式的誣告也耍出來,檢控專員把「重奪公民廣場」內的「奪」字也說成與暴力有關,欲加之罪,簡真匪夷所思。年輕人是我們的未來,特別是有理想、肯犧牲自己去爭取民主和公義的一群,更是社會的珍貴財富,本是我們必須愛惜和保護的,怎會變成被壓逼和欺負的「罪犯」?

放眼世界文明國家,又怎會出現嚴懲和平示威學生的情況?2014年在台灣參與「三一八太陽花學運」而被起訴的二十二人,包括前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都全部獲判無罪。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二十二人的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不屬違法。

本港的年輕學生根本就是行使「公民不服從」概念,裁定罪成已足以顯示本地不文明的思維,再欲置諸死地簡直是納粹惡行,本地的律政司是否希特拉再世?把年輕人都視為猶太人,必須全送往毒氣室?很明顯的是特區政府把案件政治化,欲借此案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阻嚇以後參與「公民不服從」行動的年輕人。

香港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他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已有預言:「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這些「某些人」,已遍佈行政、立法、司法界內,說見到「彩虹總在風雨後」的大抵也只是在「霧霾」中混水摸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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