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前副省長、寧波市市長盧子躍受賄案日前宣判。盧子躍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官媒報道,同時追繳盧子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上繳國庫。盧子躍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報道稱,盧子躍於1999年至2016年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給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審批、銀行貸款、公司上市、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近1.47億元。
去年3月,盧子躍被官方調查。
現年55歲的盧子躍長期在浙江本地官場任職。從副處級的東陽市副市長至副部級的浙江省副省長、寧波市市長,盧子躍一直涉貪。
此前媒體報道,盧子躍和已落馬的浙江首虎、省政協前副主席斯鑫良關係密切。
盧子躍通過斯鑫良還搭上了中共前中辦主任令計劃之妻谷麗萍。港媒曾披露,盧子躍落馬或因其與谷麗萍有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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