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一直認為香港的教育界有兩個禁忌的主題是不敢接觸,卻又不能阻礙學生觸及的,一是死亡、二是性行為。今次想跟大家談一談「性」——這個禁忌的主題。

筆者最近在電台訪問了一位準教師,她與同學一起創辦了一個網上媒體「Open Room」,主張「性」不是洪水猛獸,大家應該擁有討論性的權利,同時亦表達他們只是思想開放,身體並不豪放。筆者對這些青年的付出極為欣賞,但原來他們常常受到道德人士的攻擊。其實筆者在美國留學時的學士畢業論文也是談「性」的,主題是關於分析少女賣淫的狀況。

回想決定以「賣淫」作為畢業論文的題目的原因,那時候與同學聊天,聽見了一個讓我感到極新奇的故事,原來他認識一位朋友,她為了完成臨床心理學的研究院課程的學費而賣淫。那時思想比較傳統(與身邊的朋友比較)的我,一直對妓女有一種誤解,就是認為當妓女的一定是壞人,這是我第一次聽說為了交學費而當妓女的故事。

因為以上事件,我花了一些時間來研究賣淫這事情,閱讀了許多文獻及報告,然後我開始尊重性工作者們。但尊重不代表認同,因為認識所以才不接觸。不接觸不代表筆者自命清高或道德高尚,不嘗試與鼓勵身邊朋友不要嘗試的原因是,大學心理學課的性教育教會了我一個很重要的事實,避孕套可避孕,但阻止不了性病(Sexual transmitting disease)傳播。

如果大家明白到一剎那興奮(不安全性接觸),能夠令人終身遺憾的話,筆者相信援交、賣淫、性濫交等問題會大大減少。重點是如果學校不敢教,社會把「性」這話題視為禁忌的話,大家都不會了解這些重要的「性」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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