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人為工作太繁重而不滿,也有人因為「無所事事」而痛苦。閒得發慌嗎?要不起訴你的老闆吧。
您沒有聽錯,這不是一個聳人聽聞的建議,法國巴黎的迪斯那德(Frederic Desnard)就是這麼幹的。
迪斯那德把他的前僱主──一家香水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他的工作太無聊了,為此他要求36萬歐元(大約41.5萬美元)的賠償。
迪斯那德2010到2014年間就職於該公司,後來被解雇。他聲稱自己的工作過於沉悶,把他都「悶出病來了」,心理和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迪斯那德的律師說,他的當事人「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還因為癲癇發作而導致交通事故…… 他陷入昏迷並請了病假」。
幹這份「無聊透頂」的工作,薪水是多少呢?迪斯那德每月會得到3,500歐元(大約4,000美元)。
他的正式頭銜是「服務總監」,但他聲稱自己的上司稱他為「小弟」,並要求他給上司打理各種私事,從接孩子到安排體育訓練課。不過後來,這些事情也填補不滿他的工作時間,最終上司讓他回家,有事情再給他打電話,但他「從來沒接到過電話」。
迪斯那德的律師說,工作「過於無聊」是一種對員工的騷擾,「由於工作量不足,導致職員產生無功受祿的丟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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