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大城市空氣污染問題嚴重。尤其首都北京每到冬天,經常一片灰蒙蒙。北京市計劃把「霾」列為氣象災害,有關《草案》已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不少專家和環保人士都質疑不解決問題,甚至藉此推卸責任。

北京入冬後霧霾持續,嚴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和健康。《草案》第二條列明,「霾」為氣象災害的一種。若北京市遇到「霾」等氣象災害,政府將根據應急預案採取臨時交通管制、停工停課等一系列應急處置措施。但《草案》卻惹來輿論批評,民眾更覺得官方是推卸責任,拒絕承認霧霾是人為造成。

霾是氣象現象或人為污染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柴發合表示,《氣象法》中,「氣象災害是指颱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和大霧等所造成的災害」,其中不包括「霾」。

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自發表示,「霧是霧,霾是霾。」兩者不可混同,「把霧與霾混在一起,不僅會混淆概念,還會毀了霧這個美好的詞彙,導致現在的小孩一聽到霧就害怕。」作為科學家,王自發認為霧是自然災害,而霾是人為造成的,如果把霾定位為自然災害,那就會混亂。

民間環保組織「綠家園」質疑政府有意推卸責任。「綠家園」一名志願者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霧和霾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志願者說:「霾主要是顆粒,而霧是水氣,是固態和液態的不同形式。有的時候,兩者會溶合在一起。當前主要還是污染造成的。霾的(比例)比較多一些。尤其北京,城市的綠地面積比較少,河流湖泊的面積也比較少,本身不會有太多的霧。能見度比較低的情況,通常都是由霾造成的。」

污染者可逃脫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資深環境法專家呂忠海向《法制日報》表示,把「霾」列為氣象災害十分荒唐,質疑其它大氣污染如酸雨、光化學煙霧等,是否都可定義為氣象災害。這樣會使得任何人都可以排放污染物,而毋須承擔法律責任。呂忠梅認為,這十分荒唐。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夏青認為,當局將人為活動和自然災害劃上等號,乃不負責任。

夏青說:如果簽定霾是自然現象,那就意味著後面要對PM2.5(細懸浮微粒)和污染的問題,加進《大氣污染防治法》裏。不是說,霾定到自然氣象,就沒人管PM2.5了。不可能定個霾是自然的,就把細粒污染的防治掩蓋掉了,這是無知的表現。

從「提頭來見」到嫁禍於天

北京政府在治理霧霾方面可謂笑話不斷。早在2014年,時任北京市長王安順在「治霧霾」問題上,曾向中共國務院簽過「責任狀」,承諾到2017年如果北京霧霾還治不好,就「提頭來見」。

但最近兩年,北京霧霾情況並未好轉,甚至還多次出現「橙色預警」,使王安順的「提頭來見」成為百姓茶餘飯後的笑料。王安順還沒有兌現2017年的上述承諾,就被調離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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