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國政中,秦始皇以法為教,利用法理管理國家。注重「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親自制定法律,並親自講法。「皇帝臨位,作制明法」(《泰山刻石》),「端平法度,萬物之紀」(《瑯琊刻石》),「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之罘刻石》)。秦始皇還建立嚴密法律制度及監察體系,讓民眾懂得法律,明瞭制度,「以吏為師」。 「吏」不只是明瞭法律之官吏,而且包括秦始皇親自制訂之吏法。
上古之時,人類道德高尚,無須制定諸多法律以管理國家和人民。特別是人神同在之時,如帝堯刑官皋陶曾飼有獬豸,治獄以獬豸助辨罪疑,獬豸又稱任法神獸。審案時,神獸能用角指向無理一方,甚會將罪該萬死之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慄。但人類「發展史」乃是一部「倒退史」。當人們道德日下,離神越來越遠而不能用心法約束自己時,則只能訴諸法律,靠外在條例約束人們。
至春秋戰國,大秦建立之時,人類道德已無法和上古人類道德相比。秦始皇建立大一統國家體制,繼續教化人們信神修煉,也隨之制定法律體系,管理國家。
1975年12月出土之雲夢秦簡,上有墨書秦篆,寫於戰國晚期及秦始皇時期。其內容包括秦朝法律制度、行政法規等。竹簡共一千一百五十五枚,殘片八十枚,分類整理為十部份內容,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 、《封診式》、《編年記》、《語書》、《為吏之道》等等。
其中法律部份記載了秦代施行之二十幾個單行法規條款原文,共記載法條六百條。記載秦律形式主要有:律;令(制、詔),制是皇帝對某事之批定;式(法律文書、程式),審訊法律文書具體程式,執法人員行政管理制度,如「為吏之道」;法律答問等等。其中秦律十八種記載:田律、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均工、工人程、徭律、司空、軍爵律、置吏律、效、傳食律、行、內史、尉雜、屬邦。
從雲夢秦簡中,可見秦律範圍遍及國家、社會和家庭各個領域,十分細密詳備。秦律出土,讓人從新認識到秦制並非後人所說苛政,秦代有法可依、執法嚴格,秦法於吏於民都有絕對權威。
「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謹慎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奉行「明主治吏不治民」信條,認為吏為民綱。對官員要求十分嚴格。
《為吏之道》提出吏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無謗、舉事審當、喜為善行、恭敬多讓。五失則是:誇誕、自大、擅權、隨意犯上,看重錢財輕視人才。提倡「寬容忠信,和平毋怨,悔過勿重,慈下勿陵,敬上勿犯,聽諫勿塞,審知民能,善度民力,勞以率之,正以矯之。」
官吏「五善」畢至,必有大賞。 (《語書》)違反法令行事、玩忽職守、官吏貪贓枉法、行賄受賄,要罰款,嚴重者更要流放。從此可知,為甚麼秦始皇「以吏為師」如此有效。
秦律中之《封診式》是關於審判原則及對案件進行調查、勘驗、審訊、查封等規定和案例。取其中《訊獄》為例,「凡訊獄,必先盡聽其言而書之,各展其辭,雖智(知)其訑,勿庸輒詰。其辭已盡書而毋(無)解,乃以詰者詰之。詰之有(又)盡聽書其解辭,有(又)視其他毋(無)解者以復詰之。」這裏,保證涉嫌罪犯說話權利,被告,原告各展其詞,反覆對證並做紀錄。這樣實施先於西方幾千年也。
即使刑訊,亦有嚴格規定。 「詰之極而數訑,更言不服,其律當治(笞)諒(掠)者,乃治(笞)諒(掠)。治(笞)諒(掠)之必書曰:爰書:以某數更言,毋(無)解辭,治(笞)訊某。」即嫌犯拒絕講述實情,巧言偽詐,反覆翻供,有法律規定可用刑之情節時,還要記錄(爰書),方可笞掠。
《法律答問》更以問答形式對秦律條文、術語及律文之意圖所作解釋,相當於現在法律解釋。主要是解釋秦律主體部份(即刑法),也有關於訴訟程序之說明。
通過這些法律制定及實施舉措,秦始皇整治民風,教化天下,「禁止淫泆,男女絜誠」(《會稽刻石》),不止當時民風大振,亦為後世開啟正統之端,即「俗同倫」,或「行同倫」。
秦律之完成,頒佈,執行,標誌著統一之後巨大努力。秦王朝統一乃全方位統一,除法律統一,還有經濟和文化統一。秦朝雖只有短短十五年,其所創立之皇權體制、法律、經濟,文字體制卻為後世各朝各代不斷採用,綿延兩千多年。
九、封禪祭天,敬天信神
秦始皇五次東巡,在最後一次東巡中歸天。秦始皇封禪祭祀,敬天信神。
封禪是古代帝王祭告天地之一種儀式。《史記封禪書》、《論衡》和《韓詩外傳》等典籍均記載了自炎帝以來七十二王封泰山事實,伏羲、神農、炎帝、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湯、周成王等,都曾到泰山封禪。史載黃帝曾至泰山封禪。在大戰蚩尤於涿鹿之前,黃帝也是選在泰山腳下,大聚眾神。《史記封禪書》說:「每世之隆,則封禪答焉,及衰而息。」帝王當政期間要功勳卓著,使得天下太平,民生安康才可封禪、向天報功。
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率領文武大臣及儒生、博士七十人,到泰山舉行隆重封禪大典。 「封」,指築土壇祭天;「禪」,指祭地,即在泰山下小山之平地上祭地。並刻石(《泰山刻石》) 立碑:
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飭。二十有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親巡遠方黎民,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跡,本原事業,祗誦功德。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休明,垂於後世,順承勿革。皇帝躬聖,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禮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淨,施於後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秦始皇出巡,曾於九疑山(又名蒼梧山,在今湖南寧遠縣南) 對虞舜行遙望而祭之禮,相傳虞舜死後葬於此山。秦始皇還登上會稽山(在今浙江省中部紹興、嵊縣、諸暨、東陽間),相傳大禹當年在這裏大會諸侯,始名「會稽」。秦始皇登此山以望南海,故又名「秦望山」。
秦始皇二十八年東巡(公元前219年),《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南登瑯琊,大樂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萬戶瑯琊台下,復十二歲。作瑯琊台,立石刻(《瑯琊刻石》),頌秦德,明得意。」曰:
維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萬物之紀。以明人事,合同父子。聖智仁義,顯白道理。東撫東土,以省卒士。事已大畢,乃臨於海。皇帝之功,勸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摶心揖志。器械一量,同書文字。日月所照,舟輿所載。皆終其命,莫不得意。應時動事,是維皇帝。匡飭異俗,陵水經地。憂卹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闢。方伯分職,諸治經易。舉錯必當,莫不如畫。皇帝之明,臨察四方。尊卑貴賤,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務貞良。細大盡力,莫敢怠荒。遠邇闢隱,專務肅莊。端直敦忠,事業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極。誅亂除害,興利致福。節事以時,諸產繁殖。黔首安寧,不用兵革。六親相保,終無寇賊。歡欣奉教,盡知法式。六合之內,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盡北戶。東有東海,北過大夏。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功蓋五帝,澤及牛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維秦王兼有天下,立名為皇帝,乃撫東土,至於瑯琊。列侯武城侯王離、列侯通武侯王賁、倫侯建成侯趙亥、倫侯昌武侯成、倫侯武信侯馮毋擇、丞相隗林、丞相王綰、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趙嬰、五大夫楊樛從,與議於海上。曰:古之帝者,地不過千里,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亂,殘伐不止,猶刻金石,以自為紀。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遠方,實不稱名,故不久長。其身未歿,諸侯倍叛,法令不行。今皇帝並一海內,以為郡縣,天下和平。昭明宗廟,體道行德,尊號大成。群臣相與誦皇帝功德,刻於金石,以為表經。◇(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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