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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廣西頻道7月1日發佈說,外籍華人回國必須在24小時內去公安局登記,否則可被拘留和罰款。拘留期限5~15天,罰款金額每天500元。

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民警在南寧華僑聯合會表示,外籍華人回國如不到公安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公安機關將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當事人可能被拘留5~15天,並按每天500元繳納罰款,總額不超過1萬元。

上述規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該管理法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的,應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的信息。

對此,有網民稱:「除了中國,有哪個國家是這樣強行規定的?沒有人權嗎?」「骨子裏與北韓沒啥兩樣!」「共產黨又來噁心人了!」「流氓成性!」「共產黨是不是要自絕於世界?」

有網民稱:「為甚麼回到祖籍國卻受到這樣的歧視?!」「外籍人士不用;外籍華人要?甚麼流氓規定;有法律文件嗎?」

還有網民調侃道:「與小姐同等待遇,與雷洋同樣處理。」「都給綁上監視跟蹤器最有效啊。哈,分分秒秒都跟蹤,上廁所都不會消失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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