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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月十五的抄家 

2008年正月十三,張良離家時和李梅打招呼,說正月十五就回來。 

正月十五沒等到張良,在班上李梅等來了片警的電話:「到派出所來一趟。」 

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這句話了,好像剛剛搭好的甚麼東西一瞬間就塌了,「轟」一聲,李梅知道張良又出事兒了。 

她甚麼都沒問,她知道片警甚麼都不會告訴她。 

這些年她經常和片警打交道,張良每次出事兒都是片警通知,放回來也是片警通知她去接。片警碰到她就問張良在哪裏、在幹甚麼。她不得不回答片警的問題,不得不匯報張良在哪裏、在幹甚麼,每次辦暫住證,她不得不找片警。 

她不能請假,也不能讓公司知道這事兒,她不能再失去這份工作了。放下電話,她還要繼續把厚厚的一沓報表填完,密密麻麻的數字一點都馬虎不得,她是單位的會計。 

然而,她腦子裏甚麼都裝不進去了,怎麼辦呢? 

好容易熬到下班,她給關叔打了電話,關叔六十多歲,是她的狗友,每次張良出事兒她都找關叔。 

「怎麼辦呀?關叔,張良又出事兒了!」 

晚上李梅和弟弟與關叔在離家不遠的一個飯館吃飯。 

「怎麼辦呀?關叔?」 

「你躲不開,我看見警車在你家樓門口停了一天了,一整天都沒動窩兒。」 

吃完飯,她和弟弟一起回家了。 

躲不開的,她只能回家。按照過去的經驗,下一步就是抄家。她心裏盤算著,必須盡快把張良的法輪功資料燒掉,警察會把那些看成是張良的「罪證」。上一次,因為在家裏翻出一盤煉功帶,張良就被抓走了;還有一次,因為幾篇經文、一箱複印紙,幾封給領導的信,張良就被關了十個月。甚麼都可能是「罪證」,趕緊回家收拾吧。 

到處是花燈,那天是正月十五,北京規定正月十五以後不許燃放煙花,所以那天老百姓把過年期間買的花炮全都放了,真是最後的瘋狂。滿耳朵的鞭炮聲,辟劈啪啪的聲音特別兇,震的她心裏慌慌的。 

一柱柱花炮,隨著刺耳的呼嘯升向高空,炸放開,然後,沒有燃盡的灰殼,又從空中紛紛揚揚的灑落下來。 

李梅左躲右閃,跑進了自己家的樓門,樓道裏瀰漫著煙花的味道。 

推開貼著倒「福」字的家門,聰聰迎上來,它在委屈的嗚咽,它害怕,過年期間,鞭炮聲嚇得它沒地兒躲沒地兒藏的,而十五這一天,震天的鞭炮似乎要把窗子震裂了。 

顧不上聰聰,李梅和弟弟趕緊找出法輪功資料,架在煤氣上就燒起來,趕緊燒。 

聰聰在她腳邊哀鳴著,繞著她轉圈,用身體蹭她的腿,慌張的李梅差點兒被它絆倒。 

屋裏的煙越來越大,李梅咳嗽起來,她打開了廚房的抽油煙機。 

沒想到抽油煙機冒出的濃湮沒多久就被發現了,以為失了火,有人報警了。 

警察來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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