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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剛買了個空置多年的物業,幾十年過去,上址從未轉手,在樓宇交易頻繁的香港,朋友罕有地成為第二任業主。前屋主是1921年入讀香港大學三位女性的其中一位, 94年前,一位女性能夠入讀港大醫學系,殊不簡單。現在人去樓空,物業轉手,屋主既無子嗣,剩下數箱書札日記,其他家族成員又不取回,只能和清拆物料,長埋堆田區。

一切如此湮沒,殊覺可惜,朋友卻說:「我也是港大畢業,這位前輩師姐,對香港及教育作出不少貢獻,有一刻我也希望保留,但人已不在,身外物又有何用?我剛好買樓,單位物品便由我處理,但時間過去,有人在意嗎?心內可惜,能不放低?」

參觀完物業物品,自己放不下,便留了些文件物品做個紀錄,當然時間逝去,我又過去,一切也是同樣的歸宿,分解於堆田區。想起董曲江取笑紀曉嵐在其文玩字畫留名,是「名心尚在」。而他則「書無印記,硯無銘識,偶與我逢,便為我有。視雲煙過眼,不復問為誰家物矣。何必鐫號題名,為後人作計!」

紀昀讚他:「所見尤灑脫。」留不留名,捨不捨得,能灑脫嗎?簡單如姓甚名誰,都引來不少爭議。究竟要姓黨?姓國?還是姓人?姓黨,形成利益派系引發黨爭排擠,姓國,牽涉國界民族挑起戰爭仇恨,姓人,考慮人類福祉可望減少紛爭。有了姓,定了名,便形成一切名利財權的執著和成敗得失的較勁,小如一分一毫普通人都放不下,何況其它!即使姓人,誰又會真心實意為人?「聚散皆是緣,離合總關情。擔當生前事,何計身後評。」但人都想緣散仍留情,既不擔當生前事,卻錯計身後評。

去留不捨,灑脫困難。難怪戀棧名位,難離難捨。朋友捨得將一切送走,反而不屬於我的身外之物自己卻難捨難離,字畫日記及紀念品都留了些,但位置合宜?如此又適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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