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一項研究,分析從1990至2014年的25年間,全港超過350個「綜合發展區」項目,發現已獲批准包含住宅的項目中,已竣工及入伙的僅有約四成半,只佔核准興建住宅單位總數的一半,又推算這些未發展的「綜合發展區」如能善用,有潛力提供數以十萬計私人住宅單位。
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黎偉聰教授領導的研究團隊,從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公開資料,土地註冊處的物業交易記錄等多個渠道收集資料,分析1990至2014年的25年間,共355個在「綜合發展區」分區下提交申請的項目。
在這355個項目中,有146個項目包含住宅發展,當中已竣工及有入伙紙的有65個,佔四成半,它們從取得首次規劃申請許可起計算,平均要花8年時間才建築完成,而最長要27年才完成。這25年間,綜合發展區落成的住宅單位數目有102,313個,相等於獲核准興建住宅發展項目單位數量(約20萬個)一半。
被列爲「綜合發展區」的土地面積有724公頃,扣除已竣工的278公頃土地,有高達446公頃土地未有及時發展,相等於最近政府公佈2004/05至2012/13 年賣地總面積190公頃的兩倍多。研究團隊推算,除已批核作住宅發展的用地,部份商業及露天儲物場用地如更改作居住用地,未發展的綜合發展區用地可提供的私人住宅單位數目可達數以十萬個。研究團隊認為,從善用土地資源的角度看,有關情況殊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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