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周一(2月12日)的一份通知,幣安創辦人趙長鵬的刑事判決已被推遲至4月30日,但其背後的原因尚不明確。

趙長鵬是加拿大公民,他出生於中國江蘇省蘇州,12歲時隨父母移民加拿大,在那裏上了高中和大學,之後又輾轉紐約、東京和上海。

趙長鵬的律師威廉‧伯克(William Burck)被美國媒體問及此事時,拒絕發表評論。

聯邦量刑指南建議,趙長鵬的最高刑期為18個月,但檢方在11月24日提交的文件表明,他可能面臨更嚴厲的刑期。

趙長鵬於去年11月21日認罪,承認違反《防制洗錢法案》,未在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作為認罪的一部份,他同意辭去行政總裁的職務,並支付5,000萬美元的罰款。

同時,幣安同意支付43億美元的罰款和賠償金,其中包括監管機構提出的民事指控和解金。

「幣安允許非法交易者自由交易,支持了兒童性虐待、非法毒品與恐怖主義等各種活動。」美國財政部長耶倫(Janet Yellen)在趙長鵬與幣安認罪時說。

趙長鵬原定於2月23日被判刑。

去年12月初,審理案件的法官認為,趙長鵬富有且與美國缺乏聯繫,認定他有潛逃風險,拒絕了他提出在判刑前返回阿聯酋的請求。

趙長鵬案已給幣安和整個加密貨幣行業產生了重大影響,推遲判決又給這一案件增添了一層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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