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榮逝世,網上言論沸騰,清算其生前言行者不計其數。正所謂親者痛,仇者快,公眾人物死後有毀有譽,本屬尋常事,稍為有點人生閱歷的,不可能對評論者的言行罔加評論。可是,偏偏林超榮之死卻有點例外。「死者為大」之聲甚囂塵上,其妻子屈穎妍的粉絲專頁更涉嫌造假,利用林超榮之死無中生有指控「黃絲們」連日進行攻擊,屈穎妍亦說「人哋有白事,應該收口積積口德」。

林超榮之死以及兩個陣營之間的互相撻伐,最少點明兩個現象。第一,雖然國安法已經成為了香港生活之日常,但仍然無阻2019年反送中運動至今的社會撕裂和敵視,各種怨恨已深深植根於社會各個角落,以前有媒體代為發聲,現在國安法下無從發洩,便借名人之死抒發怨聲。

第二,反送中運動後的社會撕裂,自然形成價值觀撕裂。相同的社群基於相同的價值觀,會有相同的英雄。換言之,就算同文同種,也可能有互相對立的英雄觀,出現「我的英雄你的惡魔」(one's heroes are another's villains)。以我自己為例,「庚子科場案」發生已屆3年,到今天仍然有人罵我「漢奸」,無知的背後,是鬥死鬥臭的文化已植根於香港。

事實上,對死者不予憐憫並大加鞭伐,林超榮當然不是孤例。1949年後,國共分裂,北京與台北兩個政權誓不兩立,香港作為重要的華人中心,敵對狀況自然影響著香港的民情和輿論。最經典例子,莫過於1976年中共領導人毛澤東逝世,右派報紙歡喜若狂,《今夜報》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代魔王拉柴」為題報道,並發出啟事:「毛澤東主席千古,遺臭萬年,今夜報仝人笑輓」,極盡挖苦之能事。《工商日報》的標題亦差不多:「竊國大盜死有餘辜,毛澤東昨病死」。

不要以為只有右派報紙才會「口臭」,屈穎妍敬畏的左派也不惶多樣。1956年九龍暴動,次年有4名涉事人士被判絞刑,《大公報》報道時標題是「殺人放火,死有餘辜」。中共建國初年進行鎮壓反革命運動,《大公報》1951年3月11日報道廣州政府槍決45名「反革命份子」時引述廣州某「勞動模範」興奮之言:「個班契弟殺害我地人民咁多,個個嘅手都沾有血嘅,唔殺佢地真係食枉人民嘅米咯。」同一則報道亦引述廣州某三自愛國教會人士之言:槍決是正確的,「罪的代價就是死」。

不要以為「死有餘辜」只會用在名人身上,小市民也同樣「受惠」。19世紀《循環日報》在報道一則姦殺案時說「淫兇罪重,死有餘辜」。民國時期廣東苛捐雜稅,人民生活艱苦,農民與收捐差役發生衝擊,擊斃差役,香港《天光報》1933年7月29日一則報道以「差役殉捐,死有餘辜」作標題。

以上可見,人死不一定為大,最終還要看道理在哪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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