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接納把粉嶺高爾夫球場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另一方面香港哥爾夫球會日前也就高球場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高球場發展方向仍未明。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今日(25日)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表示,城規會的法定程序雖暫時完結,但尚未知會否有團體又因應有關結果,採取司法覆核等法律行動,認為發展仍存在變數。

對於香港哥爾夫球會因應高球場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吳希文受訪時指出,若哥球會敗訴,政府會按現有程序做;但一旦勝訴,政府則可能要推倒重做環評報告,相關情況在以往環評覆核案也曾出現過。

但他提到,由於環評條例上月底時有所修訂,50公頃或以上的土地發展才要做環評報告,由於高球場用途只有32公頃,在修訂條例下,政府或者毋須再走一次環評程序。但他坦言,「如果政府敗訴,以往要重新走一轉,新例下係咪仲要走?政府應該做返啲解說。」

而當被問到是否認同哥球會司法覆核,吳希文則表示,在一般公眾理解下,哥球會在入稟狀所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據屬合理質疑,也是過去幾年一直提出的爭議點。要視乎雙方、尤其哥球會在法庭上如何演譯觀點,現時不便作評論。

至於司法覆核會否影響發展時間表,他指以往只有少數民間團體法律挑戰成功,部份發展工程由於有法律程序而受到拖延。不過根據過往案例,政府曾將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工程延後3個月;而港珠澳大橋也因司法覆核,工程延誤至少9個月。但高球場的發展性質不同,影響時間要視乎情況而定。

城規會昨日(24日)接納政府將高球場9.5公頃住宅用途土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將在下月接收進一步申述,哥球會回應指對決定極度遺憾,重申反對在球場發展房屋,並會「會繼續全力以赴,迎難而上,以確保球場的完整性不受破壞」。另外,哥球會日前已就環評報告獲批,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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