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2003年經典港產片《無間道》有另一個結局嗎?

「劉健明,我們查到你是黑社會臥底,現在拘捕你。」梁朝偉飾演的陳永仁在升降機內被殺死,升降機門一打開,劉德華飾演的劉健明就被一班警察用槍指著,然後被鎖上手銬帶走。

這是中國大陸版的結局,與香港版劉建明沒有被捕相反。與其他能夠在中國大陸上映的電影相同命運,壞人一定要改成沒有好下場,否則就無法通過嚴格的電影審查。在18年後的今日,香港版結局能夠上映嗎?

香港政府近日公布《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把電檢制度大幅加辣,影片須經電影檢查員評核是否「不利國家安全」(contrary to the interests of national security),政務司司長亦有權最後把關禁播電影。今次條例草案用上「不利」這個字眼,而不是我們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經常聽到的「危害」(endangering),非常空泛,更容易誤墮法網。

照字面解讀,「危害」是較直接,「不利」是較間接,例如吸毒「危害」健康,經常睡眠不足「不利」健康。換句話說,「不利國家安全」更容易入罪,批評特首或警察,都可能被定性為「不利國家安全」,因為他們負責維護國家安全。電影創作人還能自由地創作嗎?

法例生效之後,禁片名單或者如下:《國產凌凌漆》、《表姐你好嘢》、《魔警》、《寒戰》、《樹大招風》、《十年》、《理大圍城》、《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甚至連《拆彈專家》和《哥斯拉大戰金剛》都有機會踩紅線,因為涉及炸毀紅隧和大規模破壞香港建築物。

香港電影以後會變成怎樣?看看中國大陸的電影就知道了。《戰狼》解放軍成為世界警察,消滅國際恐怖份子;《流浪地球》中國太空人拯救地球全人類……香港創作人甚至可能自我審查到一個程度,連講述中共當年搞革命的電影都不敢拍,以免「落錯鞋油擦錯鞋」,被人批評煽動暴亂。拍電影前,可能要向政府「中間人」交劇本,摸底能否通過電檢。這樣的香港,還算有創作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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