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本月27日起,放寬電視節目播放植入式廣告的規管。 

通訊局決定,由本月27日,除新聞、時事、兒童、教育和宗教節目外,持牌機構將獲准在電視節目中播出間接宣傳,並放寬現時植入式廣告規管。只要在節目中以自然,不會令人覺得突兀的手法表達,沒有直接推銷產品或服務即可。

通訊局評估放寬規定後,過去8年的60多個投訴成立個案中,約有三分之二可能符合新規定。無綫曾於台慶節目時安排藝員食炸雞被罰。通訊事務管理局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主席鄧國斌表示,在衣香鬢影的晚會上,向嘉賓派發不適宜在該場合進食的食品。過程中讓觀眾清楚看見食品品牌及商標,主持亦不斷讚賞食品,表達方法不自然及突兀,不符合原則。通訊局主席譚允芝相信觀眾自有公論,會覺得很不自然,看得出是賣廣告。

無綫電視回應指,通訊局的新規例要求植入式廣告要「自然及不突兀」極主觀,會構成詮釋上的問題,無助持牌機構更易符合規定。會密切留意新措施,是否真的能為廣播業提供更佳營商環境和增加廣告收入。

ViuTV發聲明,歡迎放寬規管的大方向,但認為規管原則仍要視乎局方的解讀,希望局方能帶來即時及更明顯的放寬。奇妙電視亦發聲明,歡迎通訊局放寬規管,認為有助增加收入及製作資本,提供更好營商環境。會仔細研究規範及指引,繼續與局方保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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