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今日(30日)在高院踏入第27日審訊,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披露被告等人在案發前四出採購電鋸、絞肉機、菜刀及索帶等工具的經過,其中鄺港傑在五金店選購繩索時,曾稱買繩是「畀小朋友打繩結」。
蔡的前家翁兼被告鄺球今日突然改口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同案被告死者前夫鄺港智及前大伯鄺港傑,則在開審前已承認該罪。至於三人同被控的一項謀殺罪,則繼續否認。
控方播出多段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球在2023年2月2日下午曾乘車去龍尾村;2月5日睇樓和簽租約前,曾致電兒子鄺港智通話。2月7日,鄺港傑曾到九龍灣Mega Box商場購買兩個透明膠箱等。同日夜晚,他與鄺球去到伍登輝居住的大廈借車。伍早前供稱,鄺港智是伍胞弟的朋友,鄺港智向伍胞弟借車,最終伍登輝借出其白色七人車。
店員問鄺港傑是否童軍
2月8日上午約12時,鄺港傑與鄺球曾到上海街購買三組物品,包括絞肉機、菜刀、手套、索帶、麻繩、尼龍繩等。片段顯示,鄺港傑選購索帶時,曾伸出右手以手腕量度。
鄺港傑問店員:「童軍繩,係咪呢隻?打繩結用。」店員回應稱:「傳統打繩結,好似係呢隻。你係咪玩童軍?」鄺港傑説:「畀小朋友」。
2月10日片段顯示,鄺球到深水埗購買電鋸及鋸片,店員曾打開藍色盒展示電鋸,之後再把鋸片放入盒。同日下午,鄺港傑到九龍灣買垃圾袋及透明膠箱。2月11日,鄺球購買手推車、湯煲和洗髮露。
2月13日下午,鄺港傑和鄺港智於九龍灣「日本城」購買螺絲批和保鮮紙。傍晚大約6時,鄺球和鄺港傑出現在龍尾村單位。涉案兩部分別為AA字頭車牌和VY字頭車牌的七人車停泊在該單位門口前。鄺港傑從單位內取出一個箱,放入VY七人車車尾箱。大約8時,鄺港傑和鄺球離開龍尾村。
2月14日上午7時,鄺港傑駕駛AA車離開荃灣名逸居停車場;鄺球則在下午4時左右到龍尾村,並手持一個紅色膠袋。6時左右,鄺港傑駕駛AA車去荃灣名逸居停車場,鄺港智和鄺港傑在停車場對話,時而踱步,曾經一起蹲下。
警員吳太盛供稱,2023年2月24日與26日曾去過龍尾村案發單位。26日晚上檢取一個藍色電鋸包裝盒,在盒內找到說明書和保養書,電鋸則不在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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