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新奧爾良(New Orleans)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Fifth Circuit)周三(10月21日)晚間裁定,聯邦政府禁止在州際貿易中製造、銷售彈簧刀的法律,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有和攜帶武器權利。
案件背景
彈簧刀是一種按下按鈕即可自動彈出刀刃的摺疊刀。這項禁令源自1958年通過的《聯邦彈簧刀法》(Federal Switchblade Act),迄今已實施了68年。
該案由持刀權利組織(Knife Rights)與五名個人及兩家槍枝零售商共同提起,他們此前在德薩斯州發起法律挑戰,但遭審判法官駁回,隨後提出上訴。三名審理此案的法官均由共和黨籍總統任命。
該組織10月21日在其官網發布聲明,宣布獲得重大勝利,並指出法院認定彈簧刀屬於受憲法保護的「武器」,並承認市面上有數百萬把此類刀具,被廣泛用於自衛、狩獵、釣魚等用途。聲明還指出,第二修正案保護的不僅是持槍權,也包括持刀權。
聲明說,法院同時強調,限制武器的攜帶方式,與全面限制其製造、運輸和分銷,在憲法上有根本區別;持有武器的權利也包括取得武器的能力。
上訴法院裁決
據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在其官方網站公布的法律文件,主審該案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埃爾羅德(Jennifer Walker Elrod)在裁決中指出,國會當年立法時,社會正瀰漫著針對青少年犯罪的「歇斯底里」情緒,設置該禁令的目的是防止青少年接觸這類刀具。
她表示,這項禁令與美國建國時期對刀具的管制方式並不一致。她寫道,縱觀歷史,公民一直有權持刀自衛。她還說,美國司法部(DOJ)為相關法律辯護時,未能舉出與聯邦彈簧刀禁令相似的歷史法令。
法院適用了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2022年作出的里程碑式裁決,該裁決要求現代武器管制措施必須符合美國歷史上的管制傳統。法院認為,這一標準同樣適用於刀具。
特朗普領導的司法部近來積極挑戰多項被認為違反第二修正案的槍枝管制法律,但在本案中仍為彈簧刀禁令進行了辯護,稱其符合管制危險且不尋常武器的傳統。
挑戰另一條款未獲支持
不過,法院認定原告無權挑戰另一項條款,該條款限制在美國屬地和印第安人部落土地上製造、銷售及持有彈簧刀。
持刀權利組織表示,將繼續挑戰這些尚存的限制。
法院已將案件發回地區法院進一步審理,裁決尚未正式實施,司法部也可能尋求複審。#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