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受採訪的大陸金融、監察及司法系統人士表示,在他們所知的案件中,官方所謂「貪腐指控」涉及事實未查清便抓人、誇大涉案金額及官場報復等,實為權鬥需要。
卞玉葉被控貪污1590萬 被指「誣陷」
北京金融業內主管檢察系統的知情者吳煥(化名)對《大紀元》表示,去年以來,中共金融領域出現「沒有貪污的貪污犯」,「當局口中的貪污嫌疑人,辦案人員卻查不出他們的所謂贓款去向,當事人也不承認貪污或挪用公款,很多人羈押3到6個月後釋放,並被強迫寫下不申訴保證書。」
吳煥並說,「巫英蛟、劉虎披露的江蘇大豐農商行前董事長卞玉葉被控貪污一千六百萬元就是這種情況,這純屬誣陷。」
去年9月,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卞玉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卞玉葉被控貪污1590餘萬元。今年8月,案件在張家港市法院開庭。
調查記者巫英蛟、劉虎9月23日發表調查報道指出,卞玉葉此前已被帶走,在張家港一處留置點被留置168天。巫英蛟、劉虎披露,辦案機關核查卞玉葉及親屬財產後,未發現他從涉案房產交易中獲利。
目前,卞玉葉案已進入審判階段,上述調查文章披露的資金核查結果,是吳煥將此案列為「誣陷」例子的原因。
控方指控,卞玉葉夥同他人操作北京、鹽城兩處房產交易,使銀行高價回購或租賃,侵吞公共財產約1590萬元;另指控他違法發放貸款3500萬元。辯護律師對兩項指控均作無罪辯護。
調查報道指出,辦案機關核查卞玉葉及親屬的帳戶、房產和理財後,沒有找到與兩處房產交易有關的個人獲利。辯方稱,北京房產依銀行會議決定由他人先行代購,銀行後來按原價回購;鹽城房產的較高支出,與銀行爭取異地支行經營資格有關。辯方認為,不能僅憑交易價格差額認定卞玉葉貪污。
女兒被留置 卞玉葉供述隨後改變
調查報道還指出,卞玉葉被留置三個多月後,其仍在哺乳期的女兒卞進被通知前往「配合詢問」,隨後也被留置。父女被關在同一院落,35天內無法見面。
卞玉葉稱,辦案人員向他展示女兒被留置的材料和影片,並告訴他,女兒的命運取決於他的供述。辯護律師介紹,女兒被留置前,卞玉葉堅持否認從房產交易中獲利;此後,他的供述發生改變,最終「認罪」。
卞玉葉還稱,留置期間遭到反銬、低溫凍罰及睡眠限制,曾被要求自掌摑,單次最多達800餘下。辯方在庭審中質疑取證方式,要求調取完整訊問錄像。對於資金及取證爭議,目前尚未見辦案機關公開回應。
巫英蛟、劉虎是中國知名獨立調查記者,曾因揭露官員腐敗而被控「誹謗罪」被捕。引起中國律師界及維權網的關注,發文聲援「放人」。
天津人士指地方官場報復抓人
天津體制內監察系統人士禹敏(化名)表示,天津也出現舉報內容尚未查清,區級及以下幹部就被以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等理由帶走的情況。
他說:「天津已經發生多宗所謂接到舉報,還沒查清基本事實就抓人的情況,抓的基本上是區級或者以下的幹部,說他們涉嫌挪用公款,受賄幾百萬,但查不出金額來源和去向,硬生生地給你扣帽子。我知道的,河東區、南開區都有,其實就是政治報復,例如你是區長,我是區委書記,你抓我的人,我也抓你的人。」
退休司法人員談省級官場權鬥
中國一名司法系統退休人員蔣悅文(化名)告訴《大紀元》,金融領域的報復抓人現象只是「冰山一角」,「在省級官僚系統,這類問題長期存在,現在越來越多,你受賄十幾萬,說你五百多萬,你受賄五百多萬說你五千多萬,他把涉案金額放大十多倍,真正目的是把政治對手趕下台。」
蔣悅文表示,據其觀察,省級及更高級別官員因貪腐指控被查的情況增多;其中既有實際受賄、買官賣官,也摻雜政治和權力鬥爭因素。他所談的金額爭議,與完全沒有取得涉案款項的指控並不相同,「現在一說你貪污,老百姓都相信,但你是不是貪污這麼多錢,老百姓從來不去懷疑,因為老百姓也恨貪污犯,因為共產黨有特權,有貪污的條件,普通人沒有。」
中共《刑事訴訟法》規定,僅有被告人供述而沒有其它證據,不能認定有罪;定罪證據須達到確實、充份並排除合理懷疑的標準。卞玉葉案尚待法院裁判。兩處房產交易的資金流向、供述取得過程,以及辯方要求調取的訊問錄像如何審查,仍是此案需要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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