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名消費者花1945元續購12節游泳私教課,上完兩節後申請退款。健身室提出扣除1183.5元,僅退761.5元,擬扣金額超過實付款六成。
優惠價購課 退費按原價扣
據《封面新聞》9月4日報道,周女士8月14日在成都乾坤樂健游泳健身大融城店續購私教課,十天後因個人原因申請退款。
按照健身室提出的方案,兩節課須按標價扣除600元,再收取相當於實付款30%的583.5元退款服務費。這意味著,周女士只上了兩節課,退款時仍將被扣除1183.5元,佔實付款逾六成。
雙方簽訂的合同中,30%退款服務費條款以加粗字體列出;另一項手寫約定則規定,中途退課時,已經使用的課程不再享受優惠,改按原價結算。周女士認為扣費過高。
退費扣三成並非個案
另一名乾坤樂健消費者李女士表示,她辦卡不足一個月便申請退款,也被要求扣除900元。她說,銷售人員介紹課程時沒有特別說明退費限制,簽約後才發現相關規定寫在合同的小字條款中。
《封面新聞》查詢公開投訴記錄發現,今年2月以來,已有7宗投訴涉及乾坤樂健不同分店,多數與退款有關。其中一宗經協調後,扣費比例由30%降至10%;一些糾紛仍未解決。
類似的三成扣費也出現在其它健身機構。據《新京報》報道,2025年4月,北京一名家長花1.2萬元購買120次一對一遊泳課。孩子上完一次後,因不適應教學而產生恐水心理,不願繼續上課,健身公司則要求扣除30%、即3600元違約金。
雙方協商未果後,家長提起訴訟。公開判決顯示,健身公司提出的3600元違約金未獲支持,最終須退還剩餘課時費1.19萬元。
同年12月,據《新黃河》報道,另一名消費者申請退還價值約2.4萬元的剩餘私教課程,也被健身室要求扣除30%、約7200元違約金。該消費者表示,簽約時工作人員沒有說明這項規定,自己也未注意到合同中的相關內容。
律師:固定扣三成未必有效
四川琴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軼對《封面新聞》表示,30%退款服務費是經營者事先擬定的格式條款。如果條款不合理地加重消費者責任、限制其退款權利,即使已經寫入合同,也可能被認定無效。
王軼表示,相關糾紛還要結合退費原因、經營者實際損失,及合同履行情況判斷。
截至《封面新聞》發稿,周女士與健身室仍未達成一致。#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