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7日)下午約3時,元朗YOHO發生狗咬狗事件,一隻棕色大型狗先後咬死兩隻細狗。漁護署人員其後到場,成功控制大狗,並將牠帶回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調查,牠有佩戴頸圈,但沒有狗繩。署方表示,已檢查涉事大狗,顯示大狗植有晶片,並領有有效狗牌,會根據狗牌上的資料聯絡畜養人,並就事件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漁護署下午公布,已拘捕涉事狗主,並就有關個案錄取口供。涉事狗隻目前正在署方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
漁護署透露,涉事狗隻曾於今年7月10日因涉及另一宗咬傷狗隻個案被本署扣留,其後由畜養人領回,當時漁護署已警告狗主,必須在公共地方使用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該狗隻,並對其作出適當控制。漁護署正就上述兩宗案件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將會提出檢控。
漁護署強調,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任何人士如違反有關規定,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或在其它地方而按常理可預料狗隻會遊蕩至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它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士如違反上述法例,可被判處罰款10,000元。
此外,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警方指,涉事的大狗身長約1.5米、高約1米,在昨日下午3時於元朗形點商場停車場附近,咬傷一隻17歲迷你貴婦狗,該狗主其後帶愛犬到獸醫診所,證實死亡。約20分鐘後,同一隻大狗在附近商場一個公園,再咬死一隻4歲大的比熊犬。
其中一隻受害細狗、比熊犬「薇薇」的主人今早在社交媒體發文感謝網民的關心與熱心途人相助,她亦上載事發前「薇薇」最後的錄影,指「只有反覆看著她可愛好奇的樣子,才能暫時忘記可怕景象」。
狗主續指,她嘗試過「踢那隻大狗,用水噴牠鼻,用零食引牠,但牠就是死口咬著薇薇不放」,她還表示,雖然有熱心途人相助,「但面對幾十磅的大狗死口不放,大家都沒辦法」。她又提到,當時「薇薇」即使明顯死亡,大狗仍守著「薇薇」遺體,直到警方到場,把牠控制,狗主才能收拾遺體。
狗主指事後她才知悉該大狗還咬死了另一隻小狗,但「由始到終,大狗主人並沒出現」。她之前繼續上傳食物照片,表示:「打開雪櫃,薇薇昨天的晚餐還在」。她解釋薇薇很挑食,不肯食狗糧,從牠一歲起,每天煮鮮食給牠,「她真的很愛吃, 可惜她再也吃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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