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聲稱昨日(10日)在觀塘一間OK便利店購買鮮奶,飲用後隨即出現嚴重腹瀉,隨後發現貨架上多盒同款牛奶已過期近三星期。涉事便利店已向事主發出電郵致歉,強調公司十分注重食品品質,並已即時轉交相關部門及分店進一步調查,以確保食品安全。

【8月12日更新食環署回覆】

食環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已於不同時段兩次派員到涉事便利店跟進事件,其間沒有發現出售已過「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食物的情況。署方已警告店鋪負責人切勿出售過期食物,違者可被檢控。食環署人員亦已到涉事商戶的其他店鋪巡查,至今沒有發現出售已過「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食物的違規情況。此外,食環署亦已主動透過社交平台聯絡發文者,以索取進一步資料。署方稱會繼續跟進事件,以保障食物安全。

-----------------------

根據網民「tsunloklee」於社交平台Threads發布的帖文,他於8月10日早上約9時,在觀塘駿業里一間OK便利店購買了兩盒雀巢高鈣低脂牛奶。他在早上9時20分飲用一啖後,發現味道變壞並隨即感到不適,「已屙到X街」。他隨後查看包裝袋,驚覺該產品早已超過食用期限。

事主同日早上10時23分折返該店,拍片存證並與職員理論。從其展示的影像可見,冷藏櫃貨架上多盒產品標示的食用期限分別為2026年7月21日及7月25日。以事發日8月10日計算,該批鮮奶已逾期兩至三個星期。

事主批評門市補貨及巡查程序出現嚴重疏漏,當時職員除致歉外,隨即將過期產品收走,他因第一次遇到此類事件,未及報警或通知食環署。

公司回覆:已轉交部門調查

事後引發公眾關注,OK便利店官方社交帳號曾在事主帖文下留言,要求私訊資料跟進。隨後,OK便利店客戶服務部向事主發出正式電郵回覆,表示「萬分抱歉」,並祝福事主「早日康復」。電郵中提到,公司已轉交相關部門進一步了解調查,並通知分店預留退款予事主,事主只需與分店聯絡並提供姓氏及電話尾四位數即可辦理。

然而,事主在收到正式回覆前曾透露,他在飲用後已先後發送電郵及致電客戶服務,唯一度不獲回覆。

網民促檢視全港分店

消息傳開後,網上議論紛紛。有市民指出,根據本港法例,出售過期牛奶屬違法行為,會面臨食環署嚴厲檢控,且過期奶易滋生李斯特菌,引發嚴重健康風險。有網民促請所有分店立即檢查貨架,而非僅處理單一投訴。

另有網民認為消費者亦有責任,指出「買之前最好望一望到期日」,認為逾期三星期的牛奶口感應有異,「自己都應小心望多眼」以自保。@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