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因Google違反歐盟《數碼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DMA),對其處以總額8.9億歐元(約10.4億美元)的罰款。
根據歐盟7月22日公告,針對Google兩項違規行為的裁罰,主要涉及Google搜尋服務偏袒自家產品,以及Google Play限制應用程式(App)開發者引導用戶。
搜尋結果偏袒自家服務
歐盟指出,Google在Google Search搜尋結果中,優先且突出展示自家的購物、飯店、交通(航班)及體育等服務,使第三方競爭業者無法獲得公平曝光,違反DMA要求「守門人(Gatekeeper)必須對搜尋排名採取公平、透明且非歧視性待遇」的規定。
Google Play限制開發者導流
另一項違規涉及Google Play應用程式商店。歐盟認為,Google阻止App開發者自由向用戶介紹官網或第三方商店提供的較低價格選項;此外,Google收取的導流相關費用與收費期限,也超出DMA允許的合規標準。
罰款細目與整改要求
針對兩項違規,歐盟分別處以以下罰款:
• 搜尋服務偏袒,4.6億歐元(約5.4億美元);
• Google Search導流限制,4.3億歐元(約5.0億美元)。
歐盟要求Google終止相關違規行為,並在60天內落實改善措施。若Google未能按時合規,將面臨最高可達其全球營業額5%的定期罰款(Periodic Penalty Payments)。
歐盟補充,Google目前已開始針對搜尋呈現方式,包括購物、航班、體育內容,以及AI Overviews和AI Mode等方案測試調整措施,歐盟將持續監控整改進度。
Google對此裁罰結果仍有權提出上訴。#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