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至今逾7個月,政府提出收購全苑8座共約2千個業權的長遠居住方案。房屋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30日首批截止限期,已有1,698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總數約85.6%。然而,有居民向傳媒提供錄音指控政府「解說專隊」涉嫌以「無法律效力」為由游說業主簽信,被質疑意圖「谷數」向餘下業主施壓。
根據居民提供的通話錄音,有自稱解說員的人士向尚未決定出售業權的業主積極游說。錄音中,解說員自言「冇資格去明白你」及居民數月來的考慮,但再三強調「唔想你錯失咗呢個做第一批嘅機會」,呼籲業主在限期前交信以參加9月的攪珠揀樓。
解說員在錄音中多次重申,該份收購建議信件「係冇法律效力嘅」,即使填妥交回亦不代表業權已售出。解說員更聲稱,若業主在攪珠前改變主意「甚至你話想收返,我唔想賣」亦無問題,屆時可再聯絡解說員「睇下點樣改返,甚至攞返都得」,形容交信只是為了先「hold住呢個位」。
有傳媒翻查有關《收購建議信件》的內容,內文確實列明除非及直至買賣雙方已正式簽署買賣協議,否則信件內任何內容均「不對雙方構成法律約束力」。有律師分析指出,法律上居民在提交建議信後確實可以拒簽買賣協議,故認為解說員的說法「無誤導」。
有居民批評政府未能提供實際已簽署買賣協議的數字,僅公布無法律效力的建議信簽署量,具「谷數」之嫌,旨在向未簽署者「製造壓力及假象」。有業主批評「其實大家都知佢哋篤數,想用啲招數等啲街坊『搶頭位』」,認為政府公布的數字與真正心甘情願賣樓的人數存在距離。
宏福苑收購計劃的第二批截止日期為8月31日,屆時所有有意出售業權的業主均須交回信件。有居民仍堅持政府應考慮「原址回遷或重建」,認為這才是兼顧「情、理、法」的真正方案。
對於現時實際已簽署具法律效力買賣協議的戶數,房屋局回覆傳媒表示「無數字提供」,亦未正面回覆居民交信後可否撤回的具體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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