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首批截止期限於明日(30日)屆滿,早前有媒體向房屋局索取宏福苑驗樓報告,房屋署當時指需時「尋求法律意見」。事隔近兩個月至今,當局改稱不會披露資料,解釋將有雨季風季,受災樓宇的結構安全需持續監測,故分析和評估「仍在進行」。有居民批當局解釋不合理,質疑政府故意拖延時間,令居民無法在簽收購信期限前,憑驗樓報告與政府爭取其它安置方案。 

根據《明報》報道,上月5日該報曾以《公開資料守則》向房屋局索取驗樓報告,其後房屋署曾在6月4日回覆稱需就個案「尋求法律意見」,需時審視。唯局方其後於上周三稱個案已轉交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跟進,需時審視。

針對不會披露驗樓報告的原因,房屋局解釋,局方及房屋署的結構工程團隊,在火災後聯同香港大學專家,測試宏福苑受災樓宇蒐集得來的材料樣本,初步結果顯示建築物沒有即時倒塌的危險,但指火災後受損混凝土結構更易老化,加上風季雨季來臨,受災樓宇結構安全需持續監測,稱「結構分析和評估仍在進行中」。

局方表示,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如披露與不完整或未完成的分析、研究或統計有關資料,可能會令人產生誤解,或剝奪有關部門或任何其他人士發布資料的優先權或商業利益」,故決定不披露。

據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於今年2月政府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記者會上的說法,並未提及需要檢測並公布報告,她當時指7座受災樓宇石屎結構出現很多微細裂痕,稱局方已評估「難以合乎成本效益方法復修」,故需拆卸。

有宏建閣居民接受採訪時,批評當局拒公開報告理由不合理,質疑所謂「持續監測」只為拖延時間,令居民無法在簽收購信期限前,憑驗樓報告與政府爭取其它安置方案。她又認為,局方不公開報告只會更令人質疑「是否因數據不夠靚、實際受損不嚴重、不利收購才不敢公開」。認為若至今未有完整驗樓結果,便不應勸居民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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