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日(14日)表示,今年度首3個月接獲347宗有關餐廳食肆的投訴,常見問題包括實際菜式與餐牌資料或圖片不符、優惠條款交代不清,以及用餐時限安排引起誤會等,呼籲業界改善資訊準確性和透明度,包括菜式描述、收費及入座安排等,職員亦不妨主動告知消費者最新資訊,提升用膳體驗及避免誤會,並積極聽取消費者意見,改善營運以吸引食客持續光顧。
食品與餐牌圖片不符 食肆指「圖片僅供參考」
投訴人何小姐到A中菜館用膳,見餐牌上有1款標價198元的粵式燒味拼盤。餐牌圖片顯示該拼盤包括乳豬、燒鵝、燻蹄、海蜇及切雞5款食品,唯拼盤上菜後,發現實際上只有切雞及海蜇與圖片相符,其餘3款燒味則被牛𦟌、鴨胸肉及青瓜取代,與圖片有明顯差異。何小姐隨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回應餐牌已列明「圖片僅供參考」,未有就情況作其它解釋。投訴人認為,若差異僅涉及個別食物的份量,尚可理解為廚房職員人手操作所致,但不能接受食品種類有如此明顯的分別,餐牌亦沒有以文字列明拼盤包含甚麼食品,消費者只能依賴圖片作選擇,質疑該餐館有貨不對辦之嫌,遂向消委會投訴。
A中菜館回覆消委會時表示,其餐牌已列出「圖片僅供參考」的提示。唯消委會指出,餐牌圖片是消費者選擇菜品時的重要參考資料,商戶即使設有類似提示,亦不應展示與實物存在明顯差異的圖片,以免構成誤導。經消委會調停後,A中菜館同意退回全數費用,並將有關菜式從餐牌中移除。
職員未清楚說明預約優惠 結賬方知須預繳
投訴人胡小姐透過網上平台預約B餐廳的雙人下午茶優惠套餐,平台顯示優惠價為298元,另收加一服務費。胡小姐在預約過程中,發現平台未有顯示須即時付款,遂致電向B餐廳查詢。職員當時表示,只需於預約當日到店出示平台預約紀錄,便可享用有關優惠,毋須事先付款。
至預約當日,胡小姐入座時向餐廳職員出示平台預約紀錄,並再次查詢是否可享用優惠,獲職員確認只需在結賬時向收銀員說明即可,然而於結賬時,收銀員卻表示該優惠必須於平台預訂時以預繳形式付款才可使用。胡小姐雖即時反映曾兩度查詢確定可以享用優惠,唯收銀員回應指,相關職員為新入職,未清楚優惠安排。最終胡小姐只想支付正價和加一服務費,共約427元。胡小姐認為餐廳職員提供錯誤資訊,對有關收費安排感到不滿,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退回差價。
消委會介入後,B餐廳承認職員在確認優惠使用條件時提供了錯誤資訊,同意向投訴人退回優惠價與正價之間的差額,個案得以解決。
用餐有時限 有空位仍被要求離座惹不滿
投訴人岳先生於中午時段到C餐廳午膳,並在用餐後,留在座位上使用手機並稍作休息,其後餐廳職員前來表示,投訴人的入座時間已超過60分鐘,要求他結賬並離座。岳先生表示,他在店內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入座時間限制的告示,期間亦未曾獲職員提醒有關用餐時限。岳先生亦指,結賬離開時,餐廳內仍有多個空置座位,加上職員要求其離開時態度欠佳,令其對是次用餐體驗感到十分失望,遂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介入後,C餐廳就事件為岳先生帶來不快致歉。C餐廳解釋,已於大門外張貼有關繁忙時段入座時限的告示,唯理解部份顧客未必有留意相關告示。C餐廳亦表示,已向全體員工發出指引,要求在顧客入座時主動說明用餐時限,並已與員工分享有關個案以改善服務質素,避免同類情況再次發生或引起消費者誤會。
消委會指出,隨著訪港旅客人次回升,餐飲業界亦開始重視提升服務質素及整體用餐體驗。過去半年,業界在多方面加強相關工作,包括與僱員再培訓局合作,提升從業員的服務技巧和待客態度;亦與食物環境衞生署加強溝通,改善衞生及管理水平,以及積極配合旅遊發展局的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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