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逾四個月,當局早前已公布長遠安置方案。一批宏福苑居民今日(8日)向特首李家超及多名高官發信,並提交一份厚達47頁的原址重建建議書,促請當局探討在原址重建3至4幢新住宅大廈的可行性。災民強調,此方案旨在提供一個與現行收購方案「並行實施」的補充選項,讓居民在「重新出發」與「守候歸家」之間擁有真正的選擇空間。
今日呈交的兩封聯署信分別由「餘生只想歸根的宏福苑災民」及「宏福苑受災居民」下款。信中引述居民意向調查指出,目前有多達427名受災街坊明確表示「不求賠償、不欲遷離」,唯一的訴求是希望能「原地歸根」。
災民在信中細訴對社區的深厚情感,直言對他們而言,搬遷到陌生社區雖能換來遮風擋雨的新牆,卻換不回四十載編織的歸屬感,以及鄰里間一聲熟悉的「早晨」。信中寫道:「家是有記憶的地方」,臨時房屋並無記憶,懇求政府不要讓這群在寒風中緊抱記憶的人等得太久,「別讓這四十年的社區根脈,最終只能化為一抹無聲的灰燼」。
倡建40層高住宅料可獲63.9億盈餘
針對技術與財務層面,建議書提出兩個具體方案,建議在原址興建3至4座、樓高40層的住宅大廈,預計可提供2,640至3,020個單位。災民認為,只要政府適度增加「地積比率」,額外興建的單位收入將足以抵銷大部份、甚至全部的收購與安置成本。
根據災民估算,若以每呎7千元售出額外單位,在扣除約38億至43億元的重建總成本及火險賠償後,該項目有望為政府帶來約63.9億元的淨盈餘。災民促請政府將此方案視為「財務可行」的選擇,並指出若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最快可於2031年內全面入伙。
此外,聯署信質疑現時政府推進的「收購業權」方案未有涵蓋宏志閣,導致同一地契下的屋苑面臨被「強行切割」,恐在法理業權處理上引發長遠混亂。居民強調,宏福苑8座樓宇40年來「同根同源」,應被視為整體重新規劃。
災民最後表示,香港首批居屋已步入不惑之年,宏福苑若能成功探索出一條兼顧人情與效益的重建新路,將可成為政府處理全港老化居屋問題的一個「漂亮示範」。他們強調,這427名街坊並非冰冷的統計數據,而是一個個渴望回家的活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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