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聽取有關重大憲法和法律問題的辯論。

大法官們將審理的議題包括:總統特朗普的出生公民權政策是否符合憲法、郵寄選票的到達日期、庇護政策,以及孟山都公司(Monsanto)對其名為「農達」(Roundup)的草甘膦除草劑的影響應承擔的責任等。

以下是值得關注的幾個重要案例及其相關論點:

議題1:出生公民權

本次開庭期間最具影響力的案件之一源於一起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特朗普拒絕向非法移民子女給予公民身份,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14th Amendment)。此案名為「特朗普訴芭芭拉案」(Trump v. Barbara),定於4月1日進行口頭辯論。

第十四修正案中保障「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美國管轄」的人士的公民權條款存在爭議。

特朗普在第二個任期重返白宮辦公室的第一天就發布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官員拒絕向母親為非法或臨時居住在美國,且父親不是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兒童頒發公民身份文件。

2025年,多家下級法院發布裁決,阻止執行題為「保護美國公民身份的意義和價值」(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的行政命令。法院表示,該命令違反了憲法修正案和最高法院在「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898)中的裁決。

在「美國訴黃金德案」的裁決中,最高法院裁定該修正案保障了一名華裔男子的公民身份,其父母雖在美國永久居住但並非美國公民。

下級法院認為,該判決的理由有利於保障非法移民子女的公民身份。然而,政府對此持不同意見,認為該判決和第十四修正案都表明,父母應當對美國負有某種效忠義務。

律師們還告訴最高法院,即使特朗普總統的行政命令符合第十四修正案,它也違反了《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簡稱INA,1952)。該法引用了第十四修正案的措辭,以保障「在美國出生並受其管轄」的人士的公民身份。

律師們表示,20世紀時人們普遍認為該法律涵蓋了非法移民的子女。而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簡稱DOJ)則表示,該法律的含義「取決於公民權條款的實際含義,而不是國會當時的理解」。

議題2:郵寄選票

在「沃森訴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案」(Watson v.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 (RNC))中,最高法院將審議各州是否可以統計選舉日之後收到的郵寄選票。

此案起源於2020年,當時密西西比州修改了州法律,授權統計選舉日之後五天內收到的郵寄選票,只要郵戳日期為選舉日即可。2024年,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和其它一些機構指控密西西比州違反了一項聯邦法律,該法律將「選舉日」(Election Day)定義為「11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

與此同時,密西西比州州務卿沃森(Michael Watson)辯稱,憲法中的選舉條款(Elections Clause of the Constitution)保護這項州法律,該條款廣泛允許各州選擇各自選舉的「方式」(manner)。

2024年,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提起訴訟後,地方法院裁定密西西比州勝訴。後來,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fth Circuit)推翻了該裁決,禁止密西西比州接受遲到的選票。

最高法院受理了密西西比州的上訴,並安排於3月23日進行口頭辯論。

2024年11月5日,北拉斯維加斯(North Las Vegas)投票結束後,克拉克縣(Clark County)選舉部門的工作人員接收了用於接收選民親自送交的郵寄選票的投遞箱,以便進行處理。(David Becker/Getty Images)
2024年11月5日,北拉斯維加斯(North Las Vegas)投票結束後,克拉克縣(Clark County)選舉部門的工作人員接收了用於接收選民親自送交的郵寄選票的投遞箱,以便進行處理。(David Becker/Getty Images)

議題3:吸毒者的持槍權

2023年,赫馬尼(Ali Danial Hemani)被指控違反聯邦法律,該法律禁止非法使用管制藥物的個人持有槍枝。

赫馬尼承認自己大約每隔一天就吸食一次大麻,他對指控提出質疑,認為該法規的措辭過於含糊,違反了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

在「美國訴赫馬尼案」(U.S. v. Hemani)中,最高法院將重新審視其在2022年「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and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的先例。在該案中,法院表示,限制持槍權的法律只有在「符合國家槍枝管制的歷史傳統」的情況下才符合憲法。

政府辯稱,赫馬尼案中涉及的法律「類似於建國時期限制醉漢權利的法律」。赫馬尼的律師對這種比較提出異議,認為針對「慣性醉漢」(habitual drunkard)的法律針對的是經常濫用酒精的人,而不是像赫馬尼這樣經常吸毒或酗酒的人。

該案的口頭辯論定於3月2日舉行。

2024年5月17日,在德州達拉斯凱‧貝利‧哈奇森會議中心(Kay Bailey Hutchison Convention Center)舉行的美國步槍協會年會暨展覽會上,一名參觀者正在查看槍枝。(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2024年5月17日,在德州達拉斯凱‧貝利‧哈奇森會議中心(Kay Bailey Hutchison Convention Center)舉行的美國步槍協會年會暨展覽會上,一名參觀者正在查看槍枝。(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議題4:美墨邊境的庇護申請

最高法院定於3月24日舉行口頭辯論,討論奧巴馬政府在尋求庇護者越過南部邊境之前將其拒之門外的政策。

儘管拜登政府撤銷了這項政策,但是最高法院正在審查先前訴訟的結果,這些結果將對未來的邊境執法產生影響。這個名為「諾姆訴阿爾‧奧特羅‧拉多組織案」(Noem v. Al Otro Lado)的案件的主要問題就是,如果移民在墨西哥一側的邊境停留,他們是否已正式抵達美國。

2017年,13名尋求庇護者和一個移民權利組織「阿爾‧奧特羅‧拉多」提起訴訟。他們聲稱該政策違反了聯邦法律,這些法律允許移民申請庇護,並在抵達美國後接受移民官員的檢查。

其中一項法律規定,無論其法律身份如何,「任何身處美國境內或抵達美國的外國人」均可申請庇護。

司法部向最高法院表示,「抵達」(arrival)一詞的字面含義是指實際到場。司法部請求最高法院推翻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2024年的一項裁決。

法院當年以2比1的裁決認定,非公民只要遇到邊境官員,即被視為已抵達。法院指出,相關法律中已有一法律區分了實際在場和抵達,這意味著某些抵達者可能並非實際在場。

2016年8月17日,美國邊境巡邏隊人員在德薩斯州羅馬(Roma)附近處理來自中美洲的非法移民。(John Moore/Getty Images)
2016年8月17日,美國邊境巡邏隊人員在德薩斯州羅馬(Roma)附近處理來自中美洲的非法移民。(John Moore/Getty Images)

議題5:聯邦通訊委員會罰款

最高法院將於4月21日審理兩宗案件,這兩宗案件均涉及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FCC)對未經同意共享客戶位置數據的無線營運商處以罰款。

2024年,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對主要電訊公司處以近2億美元的罰款,其中包括對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處以5,700萬美元的罰款,對威訊通訊(Verizon)處以近4,700萬美元的罰款。

這些公司辯稱,這些罰款是由聯邦通訊委員會內部調查、決定和下令的,違反了他們根據第七修正案(Seventh Amendment)享有的陪審團審判權。

「聯邦通訊委員會訴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案」(FCC v. AT&T)和「威訊通訊訴聯邦通訊委員會案」(Verizon Communications v. FCC)都是建立在2024年的一項里程碑式判決之上的。在該案中,最高法院表示,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想要施加民事處罰,就必須提供陪審團審判。

根據聯邦法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有權發出沒收令並處以罰款。對此,公司可以選擇繳納罰款並向上訴法院申請複審,也可以拒絕繳納,這將導致FCC將此案提交陪審團審判。

由於威訊通訊公司選擇了第一種方案(即繳納罰款並尋求上訴法院複審),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裁定其權利並未受到侵犯;相反地,該公司是主動放棄了行使這些(陪審團審判)權利的機會。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也同樣支付了罰款,但第五巡迴上訴法院(Fifth Circuit)則認為,僅有「未來可能開庭審理」的前景,是不夠的(無法彌補當前程序的憲法缺陷)。

議題6:孟山都公司的除草劑

最高法院即將介入一場持續多年的訴訟,這場訴訟涉及總部位於密蘇里州的農業生物技術公司孟山都公司(Monsanto)熱賣的草甘膦除草劑「農達」(Roundup)及其據稱會增加癌症風險的影響。

儘管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簡稱EPA)一再得出結論,認為沒有必要發布致癌警告,但是全國各地已有超過10萬名原告試圖追究該公司的責任。

其中一名原告是密蘇里州聖路易斯(St. Louis)居民杜內爾(John Durnell),他聲稱多年接觸農達除草劑後患上了非霍奇金淋巴瘤(non-Hodgkin’s lymphoma)。陪審團一致裁定孟山都公司賠償杜內爾125萬美元,並指出該公司未能遵守州法律,即要求企業就此類風險向用戶發出警告。

孟山都公司向最高法院表示,此案存在嚴重缺陷,原因是其違反了一項名為「優先權」(preemption)的法律原則。該原則通常規定,當聯邦法律與州法律發生衝突時,聯邦法律優先於州法律。

在杜內爾的案例中,孟山都公司表示,《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案》(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and Rodenticide Act,簡稱FIFRA,1947)優先於密蘇里州的警告標籤法。該聯邦法律通常授權美國環保署(EPA)監管殺蟲劑。孟山都公司辯稱,由於EPA此前已經拒絕強制要求貼上警告標籤,因此該州的要求將超出其權限。

2018年7月9日,在加利福尼亞州聖拉斐爾市(San Rafael)的一家商店裏,一名員工正在調整貨架上的農達(Roundup)產品。2019年,一位加州園丁因癌症去世,他的律師在訴訟中指控該公司疏忽大意,並認為該公司本應警告用戶使用該產品可能致癌。(Josh Edelson/AFP via Getty Images)
2018年7月9日,在加利福尼亞州聖拉斐爾市(San Rafael)的一家商店裏,一名員工正在調整貨架上的農達(Roundup)產品。2019年,一位加州園丁因癌症去世,他的律師在訴訟中指控該公司疏忽大意,並認為該公司本應警告用戶使用該產品可能致癌。(Josh Edelson/AFP via Getty Images)

杜內爾反駁了此案會造成州法律與聯邦法律衝突的說法。他提出了多個觀點,其中一點認為孟山都公司不能依賴美國環保署關於草甘膦(除草劑「農達」中的一種化學物質)不致癌的觀點。這是因為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裁定,美國環保署缺乏支持其立場的實質性證據。

口頭辯論定於4月27日舉行。

議題7:地理圍欄(Geofencing)

最高法院將於4月27日聽取關於在維珍尼亞州一起武裝銀行搶劫案調查中使用的「地理圍欄搜索令」(Geofence warrant)的辯論。

通常執法部門會使用這類搜查令從服務提供商處獲取手機數據。在「查特里訴美國案」(Chatrie v. United States)中,政府機構向Google送達了一份地理圍欄搜查令,要求獲取案發地點150米範圍內、案發後一小時內所有設備的匿名位置數據。

在Google提交了最初的設備清單後,執法部門在沒有額外搜查令的情況下,要求提供更多訊息,包括三台設備的去匿名化數據。其中一台設備屬於查特里(Okello Chatrie),他正是由於通過該搜查令獲得的證據而被定罪。

2025年7月31日,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的Google總部大樓標識。(John Fredricks/英文大紀元)
2025年7月31日,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的Google總部大樓標識。(John Fredricks/英文大紀元)

查特里向最高法院表示,當局的行為在多方面違反了第四修正案(Fourth Amendment)。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搜查,通常要求要有搜查令。當局其中一個違法的做法是,警方在查明他與該裝置有關聯之前,並未獲得搜查令。

司法部為搜查令和搜查程序辯護。司法部表示:「對於披露給第三方並由第三方傳遞給政府的訊息,個人通常不應合理期待享有私隱權。」

原文  Top 7 Supreme Court Cases to Watch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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